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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垄断第一案 质检总局撤诉要求再遭拒 [打印本页]

作者: jshjddahai    时间: 2008-8-8 09:39
标题: 反垄断第一案 质检总局撤诉要求再遭拒
  反垄断第一案 质检总局撤诉要求再遭拒
2008年08月08日06:26   每日经济新闻 朱小雯

  继8月2日质检总局要求4家防伪企业撤诉遭拒之后,8月6号,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副司长严冯敏和中国防伪企业协会秘书长柯振权等人,再次约见4家企业代表和代理律师周泽,希望撤销起诉,仍然遭到拒绝。
  双方会谈时,质检总局称电子监管网搞的是监管而不是防伪。而4企业指出中信21世纪公司对成立中信国检时在香港联交所的公告上说明是查询产品真伪,与防伪企业没有区别。
  原告律师周泽表示,目前有两个问题:第一,就算质检总局目前停止推广中信国检的电子监管网,此前其强推给其他企业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第二,因其此前强推电子监管网使中信国检形成的优越于其他防伪企业的竞争地位如何消解。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由刘德华任形象大使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广告已经消失。北京兆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晓伟认为,质检总局为了之后的官司,在一点点地修正自己的行为,但这没有意义。
  防伪企业方面坚持要求质检总局承认推广电子监管网违法,停止推广,赔偿损失,并称会利用一切法律赋予的权利,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质检总局表示还会继续推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
  北京市一中院最迟会在下周一(8月11日)就是否立案给出答复。 每经记者 朱小雯
作者: Foxfly    时间: 2008-8-8 11:14
第一案估计会很慎重,估计北京一中院也要逐级上报,这个中央高层也会关注的,没有高层的某些人的支持或默许,借质检总局几个胆,也不敢这么乱搞!!
作者: kgdnui_0826    时间: 2008-8-8 11:16
可惜曾已经不在是常委了.....
作者: wubin1999    时间: 2008-8-8 17:11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由刘德华任形象大使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广告已经消失。
作者: 浪子无名    时间: 2008-8-8 17:39
人家的起诉状句句在理啊!
作者: 阿里巴巴    时间: 2008-8-8 22:02
原帖由 浪子无名 于 2008-8-8 17:39 发表
人家的起诉状句句在理啊!



有什么理,当初这些企业弄和国家总局配合,就没有这件事了。
作者: lclds    时间: 2008-8-9 10:09
支持企业,一定要顶住,不能撒诉,而且希望企业能胜诉,取消电子监管网,否则我们会增加很多工作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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