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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食品法电子监管论证会之我见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浪在游戏    时间: 2008-9-3 15:17
标题: 食品法电子监管论证会之我见
周泽的熟人和记者今天又发了一篇新闻,文中提到了针对食品安全法中的电子监管码条款,人大法制办召开了论证会,这使我想起了这件事,召开这个会议很正常,根据会议通告,会议内容却令人生疑:
疑点一:为什么人大法制办召集了反对代表,不召集支持的企业代表?为什么不听听那些要求实施人的意见?
疑点二:为什么没有召集深受假冒伪劣之害的消费者参加?
疑点三:为什么明确不允许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这三个部门的人参加?
疑点四:为什么通知中信的人参加,一个为监管网提供技术实施的单位,人大法制办找他们参加干什么?

这个会议的发表意见人全是利益方,被监管的永远不希望监管,监管的永远不希望被监管的抵制监管,以被监管的反对监管,监管的要求监管为理由,增加和删除草案条款,确实忽略了消费者的权益和意见,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消费者是怎么想的?
作者: 鸣不惊人    时间: 2008-9-3 19:10
标题: 呵呵,问题真不少呵
据当时在场的法制专家介绍,论证会上邀请了下述方面:

消费者协会代表参加。

总局有宋党组、法规司刘司等,工商总局、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均有领导参加。

食品企业,支持的古船也作了发言。

中信和兆信,介绍该技术的特点。

如果指责人大的论证会不公正,有点不公平吧?人大为什么啊?电子监管又不是监管人大的。

作为消费者,个人认为,第一要切实了解这个东西对我到底有什么好处?我要花多少钱得到这个好处?负担合理可以考虑考虑,但强迫的话会觉得不爽;如果太贵了那是肯定不干的!
作者: laogg    时间: 2008-9-3 20:00
真不给版主面子!
作者: 海浪在游戏    时间: 2008-9-3 20:08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那位专家没告诉你当时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卫生部领导在会议室里面还是外面吗?没告诉你消费者代表是谁,说上话了吗?
不过,古船代表要是参加了,我去问他一下.稍后公布,那人很诚实.
作者: 海浪在游戏    时间: 2008-9-3 20:14
标题: 回复 2# 的帖子
落实了:
按人大法制办要求总局有宋党组、法规司刘司等,工商总局、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参加会议,但在会议中按会议要求禁止发言(也可以说没安排发言,说是"听会"),没有消费者代表.

对了,如果谁有资料显示当时允许总局有宋党组、法规司刘司等,工商总局、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发言,请拿出依据.
作者: 海浪在游戏    时间: 2008-9-3 20:16
标题: 看来,真相是需要多方采集信息的
看来,真相是需要多方采集信息的,否则谁会想到只能听会,没发言权呢?
作者: 海浪在游戏    时间: 2008-9-3 20:23
标题: 中国政府网新闻
http://www.gov.cn/jrzg/2008-07/28/content_1057826.htm

没消费者代表,不过参会人都能算是消费者,但没以单纯消费者的名义参加.

至于发言,新闻没说.
但二楼关于兆信和中信的技术特点"大比拼"这个消息很有意思,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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