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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什么特种设备的事故不查事故本身的原因,先拿质监系统带上渎职的高帽子? [打印本页]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2-27 11:14
标题: 为什么特种设备的事故不查事故本身的原因,先拿质监系统带上渎职的高帽子?
其实我们质监局监察机构在特种设备领域相当于交警,检验机构相当于车管所中检测部门。国家局统计一年特种设备事故共计300多起,处理多少质监系统责任人?公安局和交通局有没有统计过有多少起交通事故?处理过多少责任人?我想肯定质检人多打个比方:新车未上牌照在车管所检测完后出了大门与其他车辆相撞,车辆评估是刹车原因。我没有看到检察院先抓交警先问问为什么没上牌你给人家路上跑啊!应该看着抱着人家车不让其跑,然后是抓车管所的人问他刹车不好你怎么检测的。为什么我们系统很奇怪一出事情不查查事故本事的原因,其实我们大家多清楚事故一般多是操作和管理原因造成的居多,为什么不查企业的老总和操作工,偏偏把渎职的帽子戴在自己身上。我强烈建议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路上车辆事故一律参照质监系统处理方法处理,先抓交警和车辆检测人员。以此类推如果那个地方发生黑恶势力、赌博、嫖娼先抓公安干警。如果有人问为什么其实道理很简单,你的地盘上有这种事发生你不负责谁负责(质监局的老话),如果哪个偷税逃税抓税收人员,肯定没监管好。如果那个部门发生贪污案件先抓纪委、检察院、司法局、反贪局等等作为领导监管没到位?????如果特种设备事故先抓了监察和检验我建议应该先盘问检察院为什么没有预防职务渎职你的监管也有问题????以上多是玩笑,逗大家开心下,领导和同行别认真。
作者: 一老兵    时间: 2012-2-27 15:41
:victory:
作者: gcx344900    时间: 2012-2-27 16:54
玩笑话,但特别实在。为什么特种设备一出事责任都在我们呢?
作者: 醉清风00    时间: 2012-2-27 21:34
说的有一定道理
作者: hnzj    时间: 2012-2-27 21:37
:victory:
作者: zunhuaddk    时间: 2012-2-28 08:26
确实这么回事。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2-28 09:15
哎   要是如果有这种事发生 我就电话求助纪检部门!
作者: jfx0546    时间: 2012-2-28 11:07
那是因为质检总局把责任都揽过来了,看条例就知道
作者: 雨过    时间: 2012-2-28 11:20
jfx0546 发表于 2012-2-28 11:07
那是因为质检总局把责任都揽过来了,看条例就知道

不错,揽权力的时候把责任也揽过来了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2-28 12:59
别的部门的法律法规也是一样,权利、责任多大,但是没见破不了案的警员被XX
作者: 宁志坚    时间: 2012-2-28 13:46
强烈支持,不怕和谐
作者: xyq5855669    时间: 2012-2-28 15:24
只怪我们质监不够强势。大家谁知道发生大灾后,消防部门渎职吗?
作者: 么滴    时间: 2012-2-28 15:56
实在话,也没办法
作者: lin95011    时间: 2012-2-28 16:48
有同感,不过没办法改变目前我们系统的困境。
作者: 勇闯天涯    时间: 2012-2-28 16:59
q我们质监这是兜底法,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2-29 10:03
我总觉得我们对外不说话,对内说狠话。
作者: zlglyrzk    时间: 2012-3-1 09:52
说的太好了,严重同意
作者: wuliyou    时间: 2012-3-1 10:13

作者: wuliyou    时间: 2012-3-1 10:14

作者: jianfeng    时间: 2012-3-1 15:47
基层人员的心声啊
作者: 许大    时间: 2012-3-1 16:44
看问题要看本质。整个质监系统以罚款、收入为主要目标,地方政府很反感,找茬也在所难免了。
作者: 有谁共鸣    时间: 2012-3-1 17:01
纪检监察员每月是有补贴的,我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工作多、责任重,却没有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3-2 08:28
有谁共鸣 发表于 2012-3-1 17:01
纪检监察员每月是有补贴的,我们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工作多、责任重,却没有

还补贴呢!今天下半年打算结婚现在什么多没有,别说房子 车子  现在连骗骗未婚妻这点工资连约会的资金多不够啊!我也近7年的工龄了啊!天啊!
作者: 戈壁奇石    时间: 2012-3-2 09:26
言之有理,比喻恰当。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3-5 16:34
宁志坚 发表于 2012-2-28 13:46
强烈支持,不怕和谐

和谐不怕,就怕内讧
作者: 无言一笑    时间: 2012-3-9 13:43
说的特别实在。为什么特种设备一出事责任,高面就没力呀!!!如果这个怪圈不破,我们系统不会好!!
作者: 特管新手    时间: 2012-3-9 14:12
公安局局长是常委,等吧,等什么时候,咱系统领导是常委了再说
作者: 想说做    时间: 2012-3-9 14:40
该让检察院的知道,他们才是最大的渎职群体。哈哈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3-9 16:52
想说做 发表于 2012-3-9 14:40
该让检察院的知道,他们才是最大的渎职群体。哈哈

想一起去了
作者: 副村长    时间: 2012-3-14 11:47
交警属于公安部门,消防属于军队,这都是比较强势的群体,上头也是非常有力度。
作者: 副村长    时间: 2012-3-14 11:48
其中,公安局的目的就是为了预防和打击犯罪。如果发生案件了,是不是没有预防好呢?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3-15 13:51
真希望这张帖子能给  上级检查部门看看  我们质监工作的艰辛   一流的社会责任和工作量 二流的社会地位 三流的  收入  
作者: 三寸月光    时间: 2012-4-20 22:27
同感同感,特种设备出现事故,调查组先问检验没检验,根本不是先从事故本身找原因
作者: kernelz    时间: 2012-4-20 23:21
话糙 理不糙 系统的领导该反思反思了
现在监察系统都不愿意干,如果能换岗,都一百个愿意
作者: mhktsk    时间: 2012-4-22 17:27
中国现在还是求稳为第一要事,只要是不出大事就不管,出了大事就全民总动员。不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而是等出了事再管。质监战线这么多人。什么条例,法规都会弄得明明白白的。主要是中国的体制,从上至下的一汇报,黄瓜菜都凉了。
作者: 郭景阳    时间: 2012-4-22 19:47
“两个安全”无小事,出事就都是大事,不抓几个替罪羊平不了事,所以只好在质监人身上找事!这是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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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wdshl    时间: 2012-4-22 2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cbsyw    时间: 2012-4-22 21:17
不干是失职,干了是渎职
作者: 612501    时间: 2012-4-23 10: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150701765ben    时间: 2012-4-23 10:42
人家可是“警”啊,说不定还带个小钢炮,你抓啊???
质监局好像就是私生子,和别人是不同的。。。
作者: wolf_bao    时间: 2012-4-23 11:08
赚着卖白菜的钱,冒着卖白粉的风险,负着卖航母的责任,过着卖血汗的日子。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4-23 13:42
本人觉得如果真是渎职也该重罚,但是不能一味的让质监一块(事故的本身有使用、安装、维护、监管部门)受到重罚。法律是公正的应该查清事实真相而不是找几个八竿子打不到的基层!~
作者: zdc    时间: 2012-4-23 14:22
说的好,要是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就好了。
作者: ierdj    时间: 2012-4-23 14:48
:):):):)
作者: czgwy668    时间: 2012-4-25 16:33
说的好啊。比方打的好。我们这里出台文件,我们监管人员责任很大的。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10-19 08:46
最近有渎职的新闻吗
作者: AB.C210    时间: 2012-10-29 10:15
那是因为当年李长枪生怕我们下面的人失业,把别人不愿管的事儿都揽过来了。让公安和劳动部位喜笑颜开。
作者: bqh    时间: 2012-10-30 08:43
现在监察系统都不愿意干,如果能换岗,都一百个愿意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2-10-30 09:22
bqh 发表于 2012-10-30 08:43
现在监察系统都不愿意干,如果能换岗,都一百个愿意

哇哈哈 我也想换的  
作者: ronaldinho    时间: 2013-3-26 11:09
同意八楼的通知。领导不知道保护自己的干部,这样的领导也没戏。下面谁还给他卖力干活。譬如某某局长。
作者: lzy613    时间: 2013-3-27 13:00
搞了特设也有八九个年头了,同感啊
作者: 江潮涌    时间: 2013-3-30 13:48
最不好的单位是,有一帮笨领导还自以为是。。。
作者: 超高压容器    时间: 2013-4-1 16:13
那是因为权力在上面,责任在下面。
作者: 卞楠的爸爸    时间: 2013-4-29 21:43
这是典型的日本人!!
作者: 始终~~    时间: 2013-5-14 17:08
有一定道理
作者: 质监纪检    时间: 2013-5-17 09:49
我们系统一贯的做派。
作者: 缘分的世界    时间: 2013-5-24 20:00
等归安监局就好了
作者: haenlin    时间: 2013-5-30 12:53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经检查的设别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和事故调查结论,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未在检查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的,安全监察人员不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3-5-30 15:36
haenlin 发表于 2013-5-30 12:53
《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一条:经检查的设别发生事故的,根据事故原因和事故调查结 ...

检查的范围指的是什么,在这些事故后的检察官们面前。我们说的话能否起作用,内部的领导会不会又拿下面人开个刀?
作者: xjsunrain    时间: 2013-7-3 10:44
同感,没办法呀,公安是强势部门,就像安监局是安委会办公室一样
作者: 中原人    时间: 2013-7-3 11:05
体制呀!这就是质监人的追责体制!

上层意识不到,谁也没办法!

在上层看来,这就是创新!
作者: zg_luo    时间: 2015-9-16 11:09
   大家有没有被逼着  重复检查商场!  就了电梯视频事件
作者: whj12365    时间: 2015-9-16 16:13
特别实在。为什么特种设备一出事责任都在我们呢?
作者: 惜墨如金    时间: 2015-9-17 15:11
不是人家说的对,而是人家说了算!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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