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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母站CNG到底需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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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1:38: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危险化学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产品单元:天然气;产品种类:车用压缩天然气;发证范围:具备净化、压力不大于25MPA且作为车用燃气的压缩天然气生产企业。
请问加气母站CNG到底需不需要办理生产许可??我区一家汽车加气企业,从燃气管道0.3MPA接入加气母站内,加气母站内有四台压缩机,一台净化装置,从0.3mpa压缩到19m
pa,然后充装使用。完全在实施细则发证范围内。而且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8月1日下达的《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工作的公告》细则里第17项就有车用压缩天然气。

请问我能不能查处?为什么我查处之后,企业反应全山东省连中石油中石化都不知道这个情况?国家质检总局能不能给个明确的答复呀,我该到哪里去找答复?
沙发
发表于 2014-2-28 12:34:13 | 只看该作者
到市局、省局去问!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14-2-28 13:22:39 | 只看该作者
刚打电话给国家局危化品认证认可办公室咨询,这个文件没有完全执行下去,各地上报的问题挺多,他们也往国家什么司打报告了,还没有出来结果。听他们的口气,让我询问省局。可我就纳闷了,要都询问省局,留着国家局干嘛?国家局下文件怎么和小孩子过家家的感觉。这么随便~~~~
板凳
发表于 2014-2-28 18:20:32 | 只看该作者
看来这方面查处还是慎重些,把查处依据搞清楚,磨刀不误砍柴工啊
地板
发表于 2014-3-6 11:25:40 | 只看该作者
最近的总局公告,cng加气站的许可有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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