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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hd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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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申请公开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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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1:02:36 | 只看该作者
ayy 发表于 2014-10-30 23:22
复议的结果,由复议机关作出。你只有主张的权利,结果你说了也不算,从目前情况看似乎你没有什么胜算。 ...

我只是要求公开型式检验报告,这有错吗?

你拿型式检验报告作为证据证明车辆合法,为什么又不敢拿出来,接受公评?

山西局,浙江局,湖北局,广东局都能依法做到的事,为什么厦门局就不能做?

型式检验报告并不是企业机密,因为要凭此办理公告,办理3C。

型式检验报告隐含着车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关键证据。

我只是就事论事,也并没有对同行进行人身攻击,到目前为止,也没有追究任何具体个人的职责,难道我不知道人在质监身不由己的道理?

也请理性讨论!
22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11:09:19 | 只看该作者
关于使用虚假型式检验报告骗取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公告的举报,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早已立案。

关于国家级权威汽车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型式检验报告的举报,认监委业已立案。

关于中国境内不存在合格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产品的举报件,中纪委至少已经转总局。总局信访办电话确认。



23
发表于 2014-10-31 16:36: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mvslm 于 2014-10-31 16:45 编辑
qhd1965 发表于 2014-10-31 10:47
对出具虚假型式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认监委已经立案调查,一旦被查实,弟兄们想好了如何面对?

你们现在 ...


型式报告是企业信息,质监局凭什么公开人家的型式报告呢?厦门局回复的理所当然。
你凭什么说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呢?
想发财,别必要搞得这么大义凛然的,谁都不傻,别以为自己很聪明。
24
发表于 2014-11-1 09:18:39 | 只看该作者
dmvslm 发表于 2014-10-31 16:36
型式报告是企业信息,质监局凭什么公开人家的型式报告呢?厦门局回复的理所当然。
你凭什么说检验机构 ...

25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 09:31:05 | 只看该作者
wywlccp 发表于 2014-11-1 09:18

车辆型式检验报告是企业向工信部门申请公告是必须提供的依据;

车辆型式检验报告是企业向质监部门申请3C时必须提供的依据;

车辆型式检验报告在本案中是质监局用以证明举报人举报不实的证据;

证据不给当事人看?

有这样的道理吗?


至于我说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问题,坛子里有专文论述,不似某些人信口雌黄!

古人云:三思而后行。

奉劝您说话尤其是指责别人之前,先要想清楚!

像对小学生一样,对某些质监执法人解释最基本的常识感到十分的悲哀!
26
发表于 2014-11-1 12:22: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mvslm 于 2014-11-1 12:45 编辑

呵呵,老贾你不懂,我可以教你的。一知半解,信口开河,成了你习惯了。说实话,你举报,对于我个人而言,半点关系都没有。这个论坛里基本都是质监系统的执法人员。别再自以为是了。问责什么的,你能说了算?

再指点你一下,谁告诉你强制性证书是向质监部门申请的,自己再去学习一下吧。亏你还想得出本案两字,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主体是谁?你举报的主体又是谁呢?你要求公开信息的主体又是谁呢?三思而后行,不知道你的基本常识由何来?
27
发表于 2014-11-1 17:06:5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你的基本常识由何来?


此人好像是职业打假人------想举报奖,想疯了,到处乱咬。

举报了这么久------------一个查处的成功案例也拿不出来。现在开始对着我们质监部门和人员找事,,,大家要躲着点!!


28
发表于 2014-11-1 17:48: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dmvslm 于 2014-11-1 17:51 编辑
ayy 发表于 2014-11-1 17:06
此人好像是职业打假人------想举报奖,想疯了,到处乱咬。

举报了这么久------------一个查处的成功 ...


    一开始觉得他举报没什么,对于我们质监稽查人员来说也不失为案件线索。但是发现他一直在纠缠于质监,便觉得有不太爽了。他举报从混凝土质量到搅拌车的容积问题,其目的显而易见就是通过质监系统执法,领取举报奖励。这种做法本身是没什么错的。但是当厦门局的回复,他的做法,让人不齿了。如果觉得厦门局的做法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不说厦门局不公开型式报告完全合法,即使不合法,复议的结果,无非就是责令改正。脑子进水了,动不动追责。把自己搞得大义凛然,说好听的是举报;说难听的,就是乱咬。
   既然你手上有证据掌握深圳海砂楼的问题,那为什么不继续举报,追责建设系统、监理公司呢?
   这是质监系统的论坛,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入其间。作为一名质监人,我尊重自己职业,也尊重他人。但是这个贾先生乃建设系统的,混入质监论坛,威胁质监,追责同仁,不值得我等尊重。
29
发表于 2014-11-2 08:13: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wywlccp 于 2014-11-2 08:32 编辑

快穷途末路了, 大家少去理他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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