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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展板人物举左手敬礼 南充质监局溴大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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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8-8 14:3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搞也搞不像!
沙发
发表于 2013-8-8 14: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南质监 发表于 2013-8-8 14:08
记者真无聊,至于吗?就是粗心而已,无关大雅的

这种轻描淡写的态度能搞好质监工作???
硬座
发表于 2013-8-8 16: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tianque 发表于 2013-8-8 15:35
记得当时哪个地方的政府办因为把假期在政府网上公布错了,结果什么人就被免了职~~~
谁能保证一辈子工作 ...

我们平时去企业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不管事件大小或者是否产生后果,难道我们不都是无限上纲上线,处罚时你们手软过??一些个个体户、小型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你们(包括我们)放过他们拉?行政违法案件四要素,其中主观方面你们在行政执法案件查处中,有几件是考虑过主观因素的???凭你们对这件充满形式主义色彩的宣传栏出现错误的认识,是根本做不好质监的本质工作!!!充其量都是些形式主义的执行者!
板凳
发表于 2013-8-8 16: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8 15:18
应该只是排版时把这点忽略了。试想,谁用左手敬礼,明明不舒服嘛。何必逮着这点问题纠着不放呢

我们平时去企业检查,如果发现问题,不管事件大小或者是否产生后果,难道我们不都是无限上纲上线,处罚时你们手软过??一些个个体户、小型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如果有违法违规行为,你们(包括我们)放过他们拉?行政违法案件四要素,其中主观方面你们在行政执法案件查处中,有几件是考虑过主观因素的???凭你们对这件充满形式主义色彩的宣传栏出现错误的认识,是根本做不好质监的本质工作!!!充其量都是些形式主义的执行者!
地板
发表于 2013-8-9 1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9 08:56
你不必把这种错误与质监工作本身相联系。试问质监的本质工作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喜欢放大别人的缺点呢?一 ...

我们平时稽查中,许多企业的违法行为也仅仅是标识问题,难道我们不都是上纲上线,在运用法律法规和条款上回避诸如责令整改法规和条款吗?一种违法行为有着几种法律法规来调整,你自己扪心自问,我质监什么时候手软过,如果你不是搞稽查工作的,可以去咨询稽查部门,他们在处理一些标识不规范,不清楚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怎么处罚当事人的?不都是用企业“应当知道”在定性主观意识吗?像这么大的面对公众的宣传牌,出了如此的错误,性质还轻?
6
发表于 2013-8-9 11: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9 08:56
你不必把这种错误与质监工作本身相联系。试问质监的本质工作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喜欢放大别人的缺点呢?一 ...

你错了!我本身就是基层稽查一线的工作人员,我并没有放大这块宣传牌的错误,是事实这种错误本身是不可原谅的错误,因为它面对的是广大公众!顺便说一下你提到的质监本质。我从事多年的质监老兵可以坦然的说,现在质监工作特别是基层,完全偏离了质监的本质方向,一切工作的中心都是创收!其余全是搞形式应付上级,糊弄公众。你扪心自问,敢说你所处的质监部门不是这么做的!
7
发表于 2013-8-9 14: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在回帖中帮助掩饰错误的同行,我作为质监老兵奉劝一句,不要再为错误的行为找各种理由来掩饰,没有用!因为那么大一块宣传牌是客观存在于地球上的,按现在的科技水平全世界都看到。如果还找写轻描淡写的理由和强词夺理来掩饰,你们可知“掩耳盗铃”的故事?这就是典型的现代版“掩耳盗铃”!
8
发表于 2013-8-9 16: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9 16:04
敢情还得把这个搞宣传人员的撤职啊。方可满足某些人的胃口啊,否则寝食难安啊。真是的,何必,何必,又何必 ...

你越是掩饰的强词夺理,该帖越是高高的排立在论坛的上方,欢迎回复!
9
发表于 2013-8-9 16:33:07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9 16:22
我也不是新兵,我是拿着质监的工资在生活滴。另外啊,我倒是想起来,你作为执法人员肯定一直在走质监的本 ...

全国的基层都一样,你生活在真空?
10
发表于 2013-8-9 16: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盈盈一水间 发表于 2013-8-9 16:32
版主一会就封贴,你也别想再倒苦水了!

我没有苦水!我是实事求是看质监!欢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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