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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扁我:某监管部门人员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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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3 15:46: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别扁我:某监管部门人员说的话
某食品企业因标签不符合GB7718(添加剂标识不规范)
企业按照监管要求整改、召回
现印制了规范标签进行粘贴
(该产品包装类似方便面,生产日期打印在收缩膜上,直接贴在收缩膜上的话,销售超市不同意)
为此,企业问监管人员,是否可以拆开收缩膜,再粘贴,再打印生产日期
生产日期如何安排?
监管员说:可以拆开收缩膜后黏贴。生产日期采用重新包装日期。

采用重新包装日期,不是有意延长保质期吗?
沙发
发表于 2013-12-3 16:08:59 | 只看该作者
:@:@
硬座
发表于 2013-12-3 16:34:24 | 只看该作者
自整改完毕之日起使用新标签,已销售的就不必重新换装,已召回的让企业自行处理。
板凳
发表于 2013-12-3 20:14:52 | 只看该作者
楼主代为执行扇这个傻X嘴巴子吧~
地板
发表于 2013-12-3 21:56:11 | 只看该作者
采用重新包装日期是有意延长保质期。
6
发表于 2013-12-3 22:14: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 是。。。。。。。
7
发表于 2013-12-3 23:14:0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需要召回吧,本规定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者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退货或者修正标识等方式,及时消除或者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
8
发表于 2013-12-5 21:06:5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还再查食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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