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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超级群加入条件及群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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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14 16:4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dtj12365 于 2014-5-16 05:21 编辑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超级群管理规程

1、        总则
1.1群理念、目的
交流互助,资源共享,互相学习,携手并进。
1.2群基本情况
群号: 67663601
群成员: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检验人员以及其分管领导
1.3群主及管理员
群主:鄂松滋监察@苏
群管理员:每省一人
2、        群成员的加入和移除
2.1加入条件
2.1.1工作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或稽查队执法证书,或检验员证书
2.1.2充足上网时间,关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能活跃本群气氛。
2.2凡违反以下情况的,一律移除
2.2.1不按照群的群管理规程更改群名片
2.2.2三个月不参与群成员的技术交流,或对群邮件,群论坛的QQ留言不回复的
2.2.3填报虚假信息的
2.2.4  3个月内不发言的
3、群成员行为规范
3.1要求加入此群的人员,群主或管理员同意通过后,立即更改群名片,要求是:省别+地名+性质@姓名。不按要求修改群名片的,一律踢出。
3.1本群以上传下达国家省市局质监局文件内容、各类与特种设备有关的新闻为主,群成员可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发表意见与建议.
3.2尊重网上道德,尊重女性,文明聊天。严禁发布黄赌毒,严禁发布病毒木马。严禁谈论政治上敏感的话题。不得在群内故意挑衅他人,说脏话。
3.3群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将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遇到的专业问题或心得发表在群里。涉及企业需要保密的除外,如果强行发布,出现纠纷自己负责。遇到不懂或不会的问题虚心向其他群成员求教或讨论,相互分享学习才是建立此群的根本目的。
3.4关于技术或资料编写提问回答
3.4.1问题要表述清楚,草率的提问只能得到草率的回答。
3.4.2不要挤牙膏,要一次问清楚。
3.4.3不要仅仅提问,能回答别人的问题的尽量回答,互帮互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3.5鼓励群成员推荐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同事加入本群。
3.6如果有什么好的资料,建议分享,发到群共享
3.7鼓励群邮件,群论坛,群聊讨论
3.8有活跃群气氛的义务。
3.9服从群主和管理员的管理。
3.10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群成员有义务无私上传。小的文件可上传至群共享,大的文件可上传至云盘网盘进行共享.
4、管理员的任免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任命为管理员:
遵守本规程、有较高修养、能活跃群气氛。有较高技术水平,能热心回答群成员提问,引导群成员交流。
违反以下内容,管理员会被免除:
2个月不发言的;5名群成员投诉。
5、管理员的行为规范
5.1公平、公正、公开行使权力,接受群成员监督。群管理以疏导为主,慎用权利。
5.2对违反群规程的群成员提出警告或屏蔽发言直至移除。
5.3加入和移除群成员
5.4组织技术、文件资料编写等方面的交流。
5.5维护群共享
5.6处理群成员投诉
6、群标识
7、解释权限
本规程由群主解释
被踢出来的同志,绝大多数是未按照群公告的要求修改群名片,可以选择重新加入,但是必须按照群公告要求修改群名片
新手,暂时无证书的人员,联系你熟悉的人,推荐加入

沙发
发表于 2014-2-14 22:51:4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证书的新进人员就不能加了?
硬座
发表于 2014-2-16 11:52:1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新加入的,只有执法证。
板凳
发表于 2014-2-16 14:56:19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踢出了群。
地板
发表于 2014-2-16 16:08:41 | 只看该作者
晕,加进去都两年多了,怎么就被踢出来了
6
发表于 2014-2-17 09:59:51 | 只看该作者
如何加进去的
7
发表于 2014-2-17 10:35:35 | 只看该作者
我也一样,被踢出来了,可申请重新加入吗?
8
发表于 2014-2-19 15:32:09 | 只看该作者
我被踢出来重新申请怎么没有人理我呢
9
 楼主| 发表于 2014-2-19 15:33:44 | 只看该作者
nxm888 发表于 2014-2-19 15:32
我被踢出来重新申请怎么没有人理我呢

可以重新申请加入,注明工作单位 姓名 证号
最近群正在清理,因乱加的太多
10
发表于 2015-4-15 11:42:14 | 只看该作者
我刚申请了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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