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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静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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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 19:3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tangyueliang 于 2014-3-4 16:46 编辑

山东省烟台市在近日召开的“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会议”上提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

  地方部门检查应接不暇,一拨接着一拨,前脚走后脚又来了,象这样的烦恼,在烟台恐要消失。根据烟台将首次实行的“企业生产宁静日”制度,每月1—23日为“企业生产宁静日”,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到企业检查。

  其他时间到企业检查,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备案,持法制部门出具的检查证明实施执法检查,严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另据介绍,目前在烟台,个别部门变相收费的现象依旧存在,今年,烟台市将清理规范收费行为,除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准设立面向企业和社会的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频次。收费标准如果有上下限,一律按照下限收取,编制和公开《涉企收费指南》,发给相关企业,实行“阳光收费”。


记者从14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服务企业发展”现场会上获悉,该市日前出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企业发展环境》的文件,推出30条硬举措,放手放权,直击政府多项制约企业的权力。
  
  据了解,这两年,该市实际运行的涉及企业的行政权利和政务服务事项减少了一半,但“盖章如拜庙”,“不缴罚款不安宁,缴了罚款马上灵”等各种顽疾始终影响着企业的发展。新的文件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审批放权”、“涉企收费清理”、“涉企行为规范”作了详细的针对性规定。比如将所有涉企行政权利梳理汇编成“一张清单”,并向社会公开,不在清单中的权力,一律不得行使;同时坚决切断公共权利延伸的灰色利益链条,真正做到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让中介机构靠服务而不是靠权力“吃饭”;设立企业“安静生产日”,明确要求每周一至周四原则上不得到企业检查,特殊情况必须报备审核,所有的执法检查处罚行为全程留痕。
  
  扬州市还将正式出台问责查处方法,设立企业诉求直达通道。市委书记谢正义说,30条措施每一条都是市委、市政府对企业的郑重承诺,决不让文件变文稿、掌声变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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