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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漂流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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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取消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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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3-26 09:47:53 | 只看该作者
标准化人员又少了一项工作做了
22
发表于 2014-4-1 10:44:40 | 只看该作者
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即将取消
那企业的技术指标谁来监督
估计以后产品质量越来越低
23
发表于 2014-4-1 11:02:08 | 只看该作者
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24
发表于 2014-4-1 11:46:05 | 只看该作者
一直关注中
25
发表于 2014-4-16 14:22:08 | 只看该作者
标准化还有什么工作呀?
26
发表于 2014-4-16 15:00:38 | 只看该作者
有几个企业是严格按标准生产?虽然标准只是底线。
27
发表于 2014-5-6 16:21:34 | 只看该作者
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短期内不太可能,毕竟标准化法还没有修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相关配套的法律和文件都没有,最多这就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吧。另外,我看论坛有网友回复说做企业标准备案会担责,这其实是误解了。质监部门受理企业标准备案,只负责检查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GB/T1.1的要求、引用的标准是否是现行有效的即可,至于标准的技术指标,那是企业和标准评审专家负责的事情,跟质监局标准化工作人员没什么关系。换句话说,如果已经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技术指标出现问题,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第二责任人是在专家评审表上签字的专家,质监部门是无责的。关于这一点,大家可以仔细研读国质检标联【2009】84号文。
28
发表于 2014-5-6 16:25:35 | 只看该作者
AB.C210 发表于 2014-3-11 15:25
支持取消标准登记制度。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

对于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还是需要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就工作实践中看,这种情况制定企业产品标准的占到90%以上。
29
发表于 2014-5-6 18:00:33 | 只看该作者
:):):):):):):):)
30
发表于 2014-5-6 20:38:37 | 只看该作者
标准化法没有修改前,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无法取消的。
食品也涉及到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由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取消其备案质检说了也不算。
改革必须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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