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3544|回复: 3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南省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豫政办【2014】31号文件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4:5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值 +18 鲜花 +1 收起 理由
莫夫 + 18 + 1 谢谢楼主提供,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4-18 14:58:25 | 只看该作者
应该不影响查看吧
硬座
发表于 2014-4-18 15:19: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终于出来了,留名!
板凳
发表于 2014-4-18 15:31:25 | 只看该作者
看见没有,出来了
地板
发表于 2014-4-18 16:40:32 | 只看该作者
能看到了
6
发表于 2014-4-18 16:45:29 | 只看该作者
没啥意义。。。。。。。。。。。。。。
7
发表于 2014-4-18 18:01:46 | 只看该作者
基本上没新意,等于完全照搬48号文,不过竟然没有要求冻结编制,没有明确交流干部安排事宜,没有说明特检去向,没有明确市属区局的管辖问题.
这样模棱两可的文件,也许给省市局一些空间,能在尽可能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解决一些遗留问题,分享最后的权利盛宴。
8
发表于 2014-4-18 18:51:18 | 只看该作者
特荐机构怎么办,有最确切的消息吗。
9
发表于 2014-4-18 19:25: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rbggio 于 2014-4-18 19:48 编辑

文件没有新动向,貌似贯彻国家精神很好,但是城市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局都没有明确是否属地管理,继续留下悬念,和食品调整保持一致,给各地市一定程度的自由度,同时防止了三合一“冒尖”的尴尬局面产生。


感谢楼主提供!
10
发表于 2014-4-18 20:31:41 | 只看该作者
莫夫 发表于 2014-4-18 18:01
基本上没新意,等于完全照搬48号文,不过竟然没有要求冻结编制,没有明确交流干部安排事宜,没有说明特检去 ...

4号或者5号的时候,编制已经冻结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2 10:12 , Processed in 0.71392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