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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铁血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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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豫政办【2014】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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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4-22 2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省管省、市管市、县管县,地方政府各级管各级!
合并不合并,各级政府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反正政府机构设置总数量,不能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总体人员编制不能增加!
地方政府想合并就合并,暂时不想考虑,等地方政府机构一并改革,也可以。
至于质检总局和中编办的指导意见,一边去吧!
谁拿你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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