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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铁血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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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豫政办【2014】31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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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4-4-23 15:03:16 | 只看该作者
全国各省都加快进度了
32
发表于 2014-4-24 14:15:59 | 只看该作者
只有江苏还在踌躇不前。。。
33
发表于 2014-4-24 15:38:0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前天 21:44 |只看该作者 省管省、市管市、县管县,地方政府各级管各级!
合并不合并,各级政府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反正政府机构设置总数量,不能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总体人员编制不能增加!
地方政府想合并就合并,暂时不想考虑,等地方政府机构一并改革,也可以。
至于质检总局和中编办的指导意见,一边去吧!
谁拿你当回事?

本文来自:质量热讯--质量人之家(http://bbs.cnqol.com/) 谢谢转载引用本文! 转载时如有可能请保留以下链接, 作者将表示感谢!原文地址:http://bbs.cnqol.com/thread-103378-3-1.html


完全赞同
34
发表于 2014-4-24 15:41:1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发表于 前天 21:44 |
省管省、市管市、县管县,地方政府各级管各级!
合并不合并,各级政府爱怎么办,就怎么办!
反正政府机构设置总数量,不能超过上级规定的限额!总体人员编制不能增加!
地方政府想合并就合并,暂时不想考虑,等地方政府机构一并改革,也可以。
至于质检总局和中编办的指导意见,一边去吧!
谁拿你当回事?

质检土八路



是啊,爱怎样怎样吧
35
发表于 2014-5-5 16:59:27 | 只看该作者
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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