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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核磁共振是否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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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0:5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哪个地方有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
沙发
发表于 2014-6-13 11:02:07 | 只看该作者
这类器具,不用强制。。。医院非常欢迎我们进行检测、校准。

靠强制检定,收不了几个钱。
医疗单位,不鸟你的红头文,人家看重我们计量所的技术水准和人员检测能力
硬座
发表于 2014-6-13 11:06:34 | 只看该作者
医用三源都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
板凳
发表于 2014-6-13 11:07:35 | 只看该作者
“医用三源”是指医用诊断仪器或治疗仪器的辐射源、超声源和激光源。临床上的X射线机、CT机、B超机、激光治疗机等医疗设备,都是通过这三源对病人进行诊断和治疗的。如果这些仪器的辐射能量值不准确,不仅容易造成误诊,还会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因此,需要定期对其进行检定。
地板
发表于 2014-6-13 11:10:2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所,强制检定的器具,收费基本和成本相抵。出租车计价器、日用衡器、四表、血压计、长度几乎是赔钱。
集贸市场干脆放弃,汽车衡算上投资检横车,现在基本也是保本。

如果不是差额单位,财政包着职工基本工资、社保,根本干不下去。
校准、测试服务才有前途
6
发表于 2014-6-13 11:25:02 | 只看该作者
大哥也是老大不小了,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呢??呵呵!
7
发表于 2014-6-13 16:12:07 | 只看该作者
医用核磁共振在新疆属于强制检定器具,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自治区第五批实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就有医用核磁共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自治区第五批实施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5月8日批准,近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实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此次发布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包括计米器、移液器、密度计、定位仪、动平衡机、烟度计、材料试验机、液位计、耐压测试仪、计时计费表、自动衡器、有毒气体分析仪、溶氧仪测定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热量计、硝酸根监测仪、煤中全硫测定仪、粘度计、医用磁共振、医用输液/注射泵等20项26种,广泛应用于医疗、交通等多个领域,涉及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多个方面。目前,针对此次发布的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了登记、备案工作,并指定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周期检定工作,确保第五批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定点定周期检定。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8
 楼主| 发表于 2014-6-13 17:17:44 | 只看该作者
shentiejun 发表于 2014-6-13 11:06
医用三源都属于强制检定的医疗设备

医用核磁共振,属于哪一源呢?
国家目录在哪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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