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3602|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民用普通安全门(住宅)检验问题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7-7 14:43: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路过的同事们帮个忙!!
最近有一个企业,来询问,他们厂生产的安全门(民用,早些年叫防盗门),有质监局的质量检验报告,他们厂与工程队发生纠纷,工程队方面说他们的门没有建筑部门(好像是工程质量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不见建筑部门的检验报告不给支付安全门尾款!请问国家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吗!
希望路过的同事给予指点,如果有相关文件帮忙查找一下!
沙发
发表于 2014-7-7 15:14:54 | 只看该作者
质监局的检验报告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只是在建筑工地这一块,建委系统下的工程质量检验站太强势了,工地上的人一般都不知道质监局有检测中心。
硬座
发表于 2014-7-7 16:08:18 | 只看该作者
按合同要约!
板凳
发表于 2014-7-7 17:52:49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看他们和工程队之间的合同约定啊,如果合同中对安全门检测报告有具体约定,且双方均无异议的话,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啊,
地板
发表于 2014-7-8 08:57:1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合同里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工程队方面就是无理要求,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4 00:13 , Processed in 0.707737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