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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主告质检总局行政不作为 称其未开展缺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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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4 14:2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824/023920101152.shtml

    认为奥迪等车胎压检测存隐患 向质检总局投诉后未得到调查结果

    两车主告质检总局行政不作为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认为质检总局接到缺陷汽车产品调查投诉后,没有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傅建中、周龙庚二人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质检总局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此案在市高院开庭审理。

    原告诉讼:不调查属于不作为

    傅和周两人都是汽车爱好者,平时喜欢捉摸一些与车有关的东西。去年1月23日,他俩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缺陷汽车产品调查投诉,认为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配置TPMS(轮胎气压检测系统)的汽车产品存重大缺陷,要求尽快开展配置TPMS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后因质检总局答复让两人通过向企业提出建议等方式进行处理,两人认为质检总局不履行开展汽车产品缺陷调查法定职责,属于行政不作为。

    一审法院判决两人败诉后,两人向市高院提出上诉。

    此案二审开庭时,傅、周一方首先描述了他们认为存在隐患的TPMS系统,并指出,诸如奥迪等国内生产和销售的配置TPMS的汽车,都只有1个胎压值,但汽车却有空载满载等多种情况。如果只用1个胎压值作比较,就可能会令汽车轮胎在满载时承受过重的压力。

    质检总局:程序并无不当

  对于两人的说法,质检总局阐述称,对于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质检总局开展调查时先进行信息收集环节,如果获知可能存在产品缺陷,则会通知厂家启动缺陷调查,如确认缺陷存在,则依法调回。受理了傅建中、周龙庚的投诉后,质检总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信息分析,专家组认为该案例未达到启动缺陷调查的条件,因此质检总局通过电子邮件对傅建中、周龙庚的投诉进行了答复。质检总局认为自己已履行法定职责,并非行政不作为。

    对于“获知”的定义双方各执一词

    对此,傅建中、周龙庚一方表示,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获知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通知生产者开展调查分析;生产者未按照通知开展调查分析的,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开展缺陷调查”。而质检总局在接到他们的投诉“获知”情况后,却没有通知厂家,而是经过专家论证就不予理睬。

    质检总局一方表示,傅建中、周龙庚对于“获知”的理解有误。“我们一年要收到上万条投诉,获知不等于收到投诉,而是要经过初步的调查发现确实存在缺陷可能”,质检总局表示,“获知”的意思不可能只是听说,这样不具有合理性,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此案将择日宣判。
   
沙发
发表于 2014-8-25 08:30:47 | 只看该作者
多打打官司也有好处,比如会增进对法律的理解,在制订一些政策规章上,也会更加符合实际.
硬座
发表于 2014-8-25 08:47: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dxspg 于 2014-8-25 08:49 编辑

他 妈的,这个总局早就应该取缔。不能创造价值却天天巧取豪夺企业利益、养着一些剥削基层职工利益的省级局的东西,要这个么系统存在只会增加行政成本、阻碍经济发展。
板凳
发表于 2014-8-25 09:34:58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得举证啊,这个可难了,谁检测
地板
发表于 2014-8-25 16:46:58 | 只看该作者
: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lol
6
发表于 2014-8-25 16:59:07 | 只看该作者
cdxspg 发表于 2014-8-25 08:47
他 妈的,这个总局早就应该取缔。不能创造价值却天天巧取豪夺企业利益、养着一些剥削基层职工利益的省级局 ...

总局爱揽权,这下揽责了!
7
发表于 2014-8-26 14:25:49 | 只看该作者
让总局领导也尝尝职业举报人的厉害
8
发表于 2014-8-26 16:00:5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真正提高基层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光靠专家和没有实际经验的管理者来处理,只会疲于奔命。质监是质监系统的质监,不是总局的质监,有水平的高层会注重发挥基层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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