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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株洲高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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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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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30 15: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市辖区工商、质监机构作为市局的派出机构。调整后,市州、县(市)工商、质监部门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其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均纳入同级编制总额,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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