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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级政府将只设一个综合执法机构防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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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5 09: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段时间以来,行政执法领域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广受诟病。为此,我省将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法治山东建设纲要》的部署,将完善相对集中执法权制度,扩大相对集中执法权的实施领域,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目前青岛胶州市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在城市管理等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基础上,将国土资源、农业、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城乡建设等部门行政处罚权,一并集中到新成立的胶州市行政执法局统一行使,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

据悉,我省将逐步实现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同时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农业、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基层执法力量。还将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

本报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杜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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