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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县工商质检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后编制划转的通知苏编办发[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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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17 14:3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苏编办发[2014]15号
关于市县工商质检部门管理体制调整后编制划转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编办,各市工商局、质监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4]30号)精神,我省市县工商、质监部门由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经研究,现就体制改革后编制划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行政编制划转市、县(市、区)工商部门使用15088名行政编制(机关行政编制为5172名,工商所行政编制为9916名)、2240名行政附属编制划转给所在市、县(市、区)管理。市、县(市、区)质检部门使用的1886名行政编制、282名行政附属编制划转给所在市、县(市、区)管理。南京市公司系统基层行政编制1280名、行政附属编制224名,质检系统行政编制220名、行政附属编制31名,药监系统行政编制173名、行政附属编制28名,此次一并划转。相应行政编制计入各地行政编制总数,行政附属编制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二、关于事业编制划转垂直管理期间,市、县(市、区)工商部门经省编办核定确认的131名事业编制(差额补贴事业编制72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9名),市、县(市、区)质监部分经省编办核定确认的2933名事业编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15名、差额补贴事业编制544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74名)划给所在市、县(市、区)管理,相应事业编制计入各地事业编制总额。垂直管理前各地审批的工商、质检部门所属事业机构编制,垂直管理期间未经省编办核定确认,仍由市、县(市、区)负责管理,并结合2012年机构编制统计年报,经省编办比对确认后,计入各地事业编制总额。管理体制调整后,各地要根据上级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精简压缩事业编制,在此基础上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及改革工作。
市、县(市、区)工商、质监部门职责、机构、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具体事项以省机构编制部门的批文为准。

附件:1市、县(市、区)工商部门行政编制划转情况表2.市、县(市、区)质监部门相知编制划转情况表3.市、县(市、区)工商部门事业机构编制划转情况表4.市、县(市、区)质监部门事业机构编制划转情况表
沙发
发表于 2014-10-17 15:31:19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时间的文件
硬座
发表于 2014-10-17 15:58:15 | 只看该作者
还是虚晃一枪应付中央
板凳
发表于 2014-10-20 12:42:21 | 只看该作者
工商那么多编制,质监就这么点?质监好像做的事情更多吧!想知道原因吗?因为质监系统大多数是劳务派遣人员,还有更悲哀的是人事代理人员,人事代理,当时省局承诺可以直接转正式编制的。因为人事代理人员当时也是省局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的,而且考的是一张试卷,面试也是同样的,只不过一部分进编制,一部分人事代理,说是只要有空编就可以进。而且也确实解决了一部分,比如,稽查机构的差额拨款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考试的时候,人事代理也一起参加的,转了一小批。剩下的大批人事代理人员没有了下文,可气的是单位每年都招人,而且直接进编,我们这些人事代理人员兢兢业业辛辛苦苦工作了这么多年就是不给解决,如果你没有编制为什么还新招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人事代理人员先解决了再说。现在要归地方了,省局更是不负责任的说人事代理人员跟劳务派遣人员一样,不管了,说是为了不留后遗症,你这是牺牲了我们这些人事代理人员,枉费我们为你们卖了这么多年的命,天理何在!你要是实在解决不了,可以联系纪委,把我们这些人事代理人员都发配到纪委去,估计我们可以帮助纪委好好查查你们这些省局的大佬们,看看你们到底有没有问题。:o
地板
发表于 2014-10-20 13:55:11 | 只看该作者
顶起楼上的  省局XX大放厥词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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