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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条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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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6:3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发现一家企业用中频炉生产角钢,用于木材厂放木材用的。能否认定是淘汰产品?
沙发
发表于 2015-4-3 17:18:10 | 只看该作者
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是有目录的,“角钢”是吗?请查目录。
硬座
发表于 2015-4-4 18:24:04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地条钢的认定不是以最终用途来判定,而是以使用原料、冶炼工艺等来判定的。个人认为这个应该属于地条钢。
板凳
发表于 2015-4-7 09:05:21 | 只看该作者
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熔化、在生产中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称之为地条钢,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的钢这个才是关键点
地板
发表于 2015-4-7 09:12:23 | 只看该作者
问:如何对地条钢进行界定?

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三批)》(国家经贸委令第32号)第65项“地条钢”,是指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刚及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摘自“经贸委2002年10月14日国经贸产业函[2002]156号”
6
 楼主| 发表于 2015-5-19 16:56:07 | 只看该作者
后来查到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钢铁类条款解读中,是这么写的:
(八)关于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淘汰类)
  地条钢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差、能耗高、污染严重,200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即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4〕1003号),对其予以打击。《目录(2005年本)》将地条钢及其生产设备列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品和工艺装备。鉴于目前地条钢在全国已基本绝迹,且地条钢为淘汰类产品在全国已得到广泛认同,因此《目录(2011年本)》仅将“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列为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力求从源头杜绝地条钢产品。用工频炉和中频炉生产的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品虽未明确列为《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落后产品,但仍应继续按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进行处理。
7
发表于 2015-5-19 22:05:34 | 只看该作者
个人意见:就算是地条钢,不用在建筑房屋上,没问题。一如垃圾棉用在大棚保暖被上。
8
发表于 2015-5-20 10:09:24 | 只看该作者
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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