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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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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5-14 10: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由组织监督抽查部门或其指定处理部门决定,一般是在原检验机构复检,否则留存样品很难拿到其他检验机构。最正确的处理办法是重新加倍抽样,但前提必须是原批次产品保存完好。
沙发
发表于 2015-5-14 1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被抽查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检验结果。
  第三十六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企业提出的异议,也可以委托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的检验机构处理企业提出的异议。
  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指定检验机构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于检验工作完成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硬座
发表于 2015-5-14 15: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化肥和食品规定不同。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受理复检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复检机构与初检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板凳
发表于 2015-5-15 09: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可八路观点。。。还是食品安全法规定符合实际。。。
原检验机构复检推翻自己的结果,就是出现一次“事故”,分级管理考核是要扣分的,大家心知肚明。。。复检企业不要报有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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