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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试点实行集中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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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6 16: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编办下文要求河南实行集中执法权的试点。确定了6个地市。方案选择是取消市局稽查大队由县区执法,或者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县区负责日常监管。月底将出台方案。
发表于 2015-7-16 1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哪六个地市?
发表于 2015-7-17 07: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我认为好,县区(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干预执法那是相当严重。
发表于 2015-7-17 08: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层人员这下更惨了。行政许可权没有,行政执法权没有,只有监管“权”。上级发证,基层无权吊证,出了事,基层人员承担;基层无处罚权,只能用嘴说说,出了事,督促不力,承担吧。
发表于 2015-7-17 08: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事务出来,就有新的责权体系,更人性化的行政管理就要来了。
发表于 2015-7-17 08: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nxjcd 发表于 2015-7-17 07:56
执法权收归市局稽查大队,我认为好,县区(地方)保护主义太严重,干预执法那是相当严重。

都一样,保护全国皆存在。
发表于 2015-7-17 09: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7-17 09: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细细体会,这样的执法改革还不错,对县区局执法是个解脱,发现违法问题,直接上报,不好吗?
非要那个权,作么
找事啊
闲的
发表于 2015-7-17 09: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文件贴出来看看啊。

没有执法权就轻松了。
发表于 2015-7-17 10: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哪里得到的消息啊,说说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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