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陈凯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业人员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咋处罚?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9-17 14: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浙江省是可以处罚的。
因为根据《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728-2009)规定:持证人员应是常驻人员,且常驻地是唯一的。(注:此条是强制性条款。)所以,可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进行处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6 02:52 , Processed in 0.454903 second(s), 1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