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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陈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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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同时在两个单位工作,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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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15 2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无禁止皆可行!既然找不到处罚条款,凭什么用处罚的思维来看百姓呢???
沙发
发表于 2015-9-16 23: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凯歌 发表于 2015-9-16 17:11
是否可以从违反《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附件中第16点“人员培训、 ...

文革造反派的思维方式!!!
硬座
发表于 2015-9-18 09: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zjhyzyw 发表于 2015-9-17 14:22
在浙江省是可以处罚的。
因为根据《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DB33/728-2009)规定:持证人员应是常驻人员 ...

很不合理,应该修订!
板凳
发表于 2016-1-8 14: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daidaoxue 发表于 2016-1-8 09:15
作业人员须经用人单位聘用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第二个单位未聘用,视为无证人员处罚。

这种理解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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