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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45912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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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帮职业打假人牟家文组织调解,南宁青秀区食药局被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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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9-19 15: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广告,,滚蛋!!
沙发
发表于 2015-10-19 13: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说法太片面的


其实,职业打假人,真没什么崇高的动机。但客观上对促进质量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

以谋利为目的的打假,,和政府行政打假,和公益性打假,是有显著区别的。。。

打假,还是要依靠吹哨人制度。。现在职业打假人这种以标签找毛病,为索赔而举报,只能增加行政负担。。让执法部门陷于应付。
硬座
发表于 2015-10-20 10: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5-10-20 16:08 编辑
人都喜欢钱,不必要把自己包装那么神圣,敢问执法部门周末节假日有那么空余时间,谁又做了几单公益打假?

国家公职人员,任职也是一种职业,法定节假日期间,公职人员理所应当也应该休息,也应该个人度假。。。加班也应该有报酬或者换休。。公职人员的工作、履职完全受任职机关的安排,,,个人加班打假、到处探头探脑,那是神经病!!

我们是拿工资干事的,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当然也接受人民监督。。

你打假是个人行为,得到利益当然好,,,打假谋利,造假人气急败坏,可能你就会被人在街头暴打,那就不好说一定能破案了!!

还是保护好自己吧。。这碗饭也不好吃

板凳
发表于 2015-10-20 10: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还能上市销售,只能证明执法部门的放纵。


政府是按照人民的意愿建立的,政府的雇员,理所应当为人民服务。。。政府正在治理食品问题,法规和力度都在加大,谁在放纵?为什么放纵违法呐???

你只是人民中的一员,,你个人的一点看法能代表人民吗???
小心说话分寸,说政府部门放纵造假也要有证据,有事实。。。污蔑和造谣,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地板
发表于 2015-10-20 16: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品安全法规定,标签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呵呵,国家同时在鼓励万众创业,大众创新。。。特别是降低企业入市门槛,发展商品经济,鼓励诚信经营。

食品标签问题,是食品质量的明示承诺。。标签问题,也应该区别对待。。故意造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直接危害消费者利益的,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钻空子的当然要打击,这和一般性标签问题,仅仅是不规范问题等也应区别对待。。。

食品标签,主要是明示质量安全指标、基本营养指标。。其实,食品标签标准的制定,也应该听取各类企业的意见。

标签,不应该成为垄断的工具,也不应该成为部门的私利。。。更不能成为少数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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