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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全面推进执法体制改革 强化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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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20 08:4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编办了解到,为扎实做好莱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规定要求,莱芜市制定出台《莱芜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实行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厘清市、区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推行区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推进城乡统筹综合行政执法
  坚持“两个相对分开”。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行政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执法职责,以依法授权或委托为依据,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限,完善执法管理体制,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精简统一、提升效能。合理划分市、区行政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级,优化执法机构,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
  坚持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将改革试点与转变政府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发挥改革的整体效应。
  实行大部门体制综合执法
  市级。整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职责,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相应整合内部执法职责和机构,实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
  莱城区。完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体制,整合内部执法职责和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推进工业经济、商务贸易和信息化职责融合,整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机构职责,组建新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挂区商务局牌子),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
  钢城区。整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机构职责,组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相应整合内部执法职责和机构,实行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
  功能区。将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日常管理以各功能区管委会管理为主,业务上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
  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承担执法职责,不再单独设置执法机构。
  厘清市、区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
  结合制定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合理划分市、区政府事权,明确行政执法层级。
  市级执法为主的领域。市级行政执法体系较为完备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节能、文化、人防、房地产等领域,以市级执法为主,区级不设执法机构。
  将区级交通运输、节能领域的执法职责收归市级。市级整合国土资源、交通运输、节能等领域内执法职责及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职能部门直接承担执法职责的,不另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执法机构。
  区级执法为主的领域。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基层发生频率较高的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农业(含畜牧兽医、农业机械,下同)、林业、水利、商务管理等领域,以区级政府属地执法为主,市级不设执法机构。
  推进城市管理、农林水利、商务管理等领域执法重心下移、执法力量下沉。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不再行使其他具体行政执法职责;由莱城区、钢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分别承担辖区和规划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将农业、林业、水利、商务管理领域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交由各区(功能区)承担。
  按照“编随事走、调编带人、职级不变”的原则,相应将莱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的编制和科及科以下人员分别向莱城区、高新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划转;将市级畜牧兽医、农机管理系统的行政执法编制及人员相应向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划转。划转人员原有职级待遇保持不变。
  市、区分级执法。对中央和省有专门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公共卫生等领域,实行市、区分级执法,厘清市、区两级执法权限。根据试点推进情况,逐步实行一个层级执法。
  推行区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合理确定综合执法范围。将基层发生频率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多头重复交叉执法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商务管理等6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纳入区级综合执法范围,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对未纳入综合执法的领域,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的原则,逐步纳入综合执法范围,最终实现广覆盖的目标。
  整合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莱城区整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放的行政执法机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区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等机构职责以及水务、林业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钢城区整合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等机构职责以及水务、林业等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分别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下设执法大队,副科级建制规格,负责具体执法工作。按照“编随事走、调编带人、职级不变”的原则,相应将人员编制划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执法大队。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按程序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行政区域内集中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水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商务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时依法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执法监督检查权。
  推进功能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整合高新区、雪野旅游区、莱芜经济开发区各自规划范围内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商务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机构、职责及人员编制,分别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均为管委会内设机构,负责规划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其中,高新区、莱芜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下设一个执法中队,雪野旅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三个执法中队,中队长按副科级配备。
  规范镇(街道)执法机构设置
  莱城区、钢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镇(街道)设立派出执法中队,承担区域内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中队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日常管理以镇(街道)管理为主,中队长按副科级配备,其任命应征求镇(街道)意见。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执法中队联合办公。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做好执法信息事前预警、发现上报以及执法联络配合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综合执法、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派驻执法机构及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将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可巡查发现的日常执法管理事项纳入网格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城乡全覆盖。
沙发
发表于 2016-4-20 15:04:33 | 只看该作者
新的模式呢
硬座
发表于 2016-4-20 15:46:08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这里搞过乡镇综合执法,但不算成功。
板凳
发表于 2016-4-21 09:57:06 | 只看该作者
“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承担执法职责,不再单独设置执法机构。”
不知质监以前的稽查局是怎么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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