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mengzhilang

关于“纯电动汽车”标注“蓄电池观光车”的违法行为定性探讨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8-9-18 16: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果不其然,现在这些电动汽车都不标蓄电池观光车了,标的什么代步电动车之类的,有的执行标准都不写了,这个行业欠规范的地方还多着呢
 楼主| 发表于 2019-8-6 09: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没来了,看看
发表于 2019-8-27 16: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下国家认监委的认办证函【2010】282号(2010年11月2日,关于电动车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对此问题早有定论。
涉及产品作为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出厂、销售则不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内;如涉及产品作为在中国公路或城市道路上供乘用行驶的电动汽车出厂、销售,应按照电动汽车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4-19 10:25 , Processed in 1.159679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