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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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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办案期限最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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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9 11:07:04 | 只看该作者
9楼正解。
分两种情况:一是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了强制措施的,最好在3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来不及的经延长强制措施,在6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二是案件办理过程中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按国家总局规定在3个月内作出处罚决定,来不及的再审批延长期限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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