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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lm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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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问责的思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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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7-4-17 09:25:21 | 只看该作者
mlm001 发表于 2017-4-17 09:19
避免就不要想了,不可能的,因为顶层设计就是让基层背锅,他们收钱。政府也乐的定个问责以息民愤,不看你 ...

呵呵,明白!所以呀基层基本上都没有愿意干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让考监察员证,都考不及格。嘿嘿
12
发表于 2017-4-17 20:32:39 | 只看该作者
说那么多有用吗?天津港爆炸追责叉车未检验,去年东莞龙门吊倒塌追责巡查不到位,这些都是未发现而不是发现不整改,但为什么还是追责了了?
13
 楼主| 发表于 2017-4-18 08:48:37 | 只看该作者
mortal 发表于 2017-4-17 20:32
说那么多有用吗?天津港爆炸追责叉车未检验,去年东莞龙门吊倒塌追责巡查不到位,这些都是未发现而不是发现 ...

怎么追的责?刑责?定的违反哪一条,怎么判的?这些肯定要有法律依据和证据的。
14
发表于 2017-4-18 09:29:03 | 只看该作者
那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哦!
15
 楼主| 发表于 2017-4-20 08:50:58 | 只看该作者
lin_zhihui 发表于 2017-4-18 09:29
那不是有点强人所难了哦!

这不是强人所难,12楼所述问题我都知道,是追究了责任,但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是属于我在10楼所说的内容,但他没有仔细看。我们倒霉被处分是替人背锅没办法,但追了刑事责任是要丢饭碗的,这才是我们要规避的重点,而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判决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是随便一句不到位就可以的,若是上级下达文件让你去而你没去,当然是失职渎职,只要没有明确的东西,是可以避责的。
17
发表于 2017-5-2 08:22:42 | 只看该作者
值得推荐学习。
18
发表于 2017-5-9 08:37:19 | 只看该作者
用心做过事的,必须顶起,何况写得不错
19
发表于 2017-6-14 11:17:25 | 只看该作者
写的不错,是理想化的教材,但是现实有时候很骨感,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之,你比如·····怕影响不好·此处省略1万字,你懂的。
20
发表于 2017-6-16 09:5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写的特别好,有同感,值得学习!最好的避责方法就是按照计划,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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