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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质监、工商部门失去了农药监管一切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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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5-28 13:00: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1日起质监、工商部门失去了农药监管一切权力!
新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实行,登记许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三证制度,
并且明确规定,农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全部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监管。
6月1日起,如质监、工商等部门再查处农药方面案件就属于越权了。
22
发表于 2017-9-21 09:03:55 | 只看该作者
改革中,不少单位想争权,经过改革的人,都不想要权。
21
发表于 2017-9-21 08:59:05 | 只看该作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0
发表于 2017-9-19 10:48:59 | 只看该作者
少管风险少,何乐不为。
19
 楼主| 发表于 2017-9-1 17:19:18 | 只看该作者
边走边看 发表于 2017-8-25 10:57
想问一下,关于“6月1日起质监、工商部门失去了农药监管一切权力!”有相关依据么,我想了解一下。

法律适用原则:特殊法优于普通法。农药有了专门的法律监管,就不再适用产品质量法。
这一条也回答了18楼的问题。失去了监管权力了,以后如何监管应该依据《农药监督条例》
18
发表于 2017-8-28 10:14:12 | 只看该作者
农药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原质监发的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的,我们是不是还要监管啊?
17
发表于 2017-8-25 10:57:31 | 只看该作者
想问一下,关于“6月1日起质监、工商部门失去了农药监管一切权力!”有相关依据么,我想了解一下。
16
发表于 2017-8-5 07:47:09 | 只看该作者
明确权责最好。
15
发表于 2017-8-2 21:29:59 | 只看该作者
农药的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还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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