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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检免费,那非强检器具怎么办?请教同行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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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0 11: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县级技术所,熬了快20年终于要划入地方财政了。但是据听说,财政是只给基本工资和一点基本办公费用,只够糊口的。和局里公务员还有稽查队比。没有效能奖双拥文明等等(做个比较,本人20年工龄的中级工一年到手工资2.7万加8千的工作性绩效工资也就3.5万,局里和我一样身份的稽查队员一年光奖金要比我多拿3万左右)。等划归地方财政后,可能给所里政策可以收非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各项奖金就靠这个收入来发放了。请问个各位同行你们那里是如何界定强制与非强制计量器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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