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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量器具备案,吐个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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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4-26 2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yy 于 2018-4-26 21:05 编辑

我们计量马上全部进入市场局时代了。应该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改进。

企业是强检计量器具的使用者,使用者是责任主体,作为政府部门应该监督管理,而不需要什么备案。。。只应该提供一个备案平台,让企业自己申报。
我们法定检测单位,应对自己已经完成检定的器具,进行公布。

企业不备案,企业不送检,造成危害。。市场局处罚企业就是了。。。
人家企业主动自己申报备案,主动向计量所申请报检,计量所免费检测好了。拒检、检测不合格,市场局一样应该处罚计量所。

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管的方式、思路都应该转变。。。天天给人家企业干这干那,人家并不领情。

企业是市场主体,企业是计量器具的使用者,企业自己对落实计量法情况承担责任。。违法必究就是了
沙发
发表于 2018-4-26 21: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监局害了我们计量,也害了自己

我们进入市场监管局时代了,希望换一下脑子,彻底抛弃质检落后思维,以市场有效监管、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心态去创新监管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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