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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贾海新疆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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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使用的流动的叉车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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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9 16:45:24 | 只看该作者
有两个原因不能监管:一是个人!因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叉车办理使用登记需要营业执照,不能以个人名义办理使用登记;二是流动,没有固定作业场所,不符合两区一所的定义,不在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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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5 14:56:40 | 只看该作者
不管,当个屁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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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08:48:52 | 只看该作者
不在监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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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4 12:19: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怕是管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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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7 16:27:29 | 只看该作者
注意三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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