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质检刺猬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质监系统的老同志更应该得到尊重

[复制链接]
31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03:59:0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斑竹们的支持!
32
发表于 2006-4-10 04:05:00 | 只看该作者
肺腑之言!只是现状似乎无法改变!
老同志的实践经验不是年轻人几篇理论演讲能概括得了的,如果能充分调动老将们的积极性,我们的队伍会更迅猛发展的!
我向他们致敬!!!![em2]
33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04:16:00 | 只看该作者
真没想到斑竹们对这个帖子这么支持!我感动得就要哭了!
34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04:21:00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有条短信在我们系统广泛流传:“苦不苦?为了任务汗飞舞;累不累?为了罚款心操碎;烦不烦?挨家挨户药效钱;顺不顺?累死累活没人问。天苍苍,地茫茫,可怜我们稽查郎!”我们的计量郎、质检郎何尝不是为完成任务在疲于奔命?然而,应该得到的待遇却得不到兑现,如“阳光补助”等都是一些在镜子里面照着的东西——根本就摸不着边!前几天,陪南京省局的一位领导吃饭,问及每年的收入情况,他说;目前是两个卡,一个是工资卡每年3万,另一个是补助卡每年4万。而我们每年3万还拿不到!我们系统不是实行垂直管理了吗?为什么垂直管理的部门上下级的待遇却悬殊这么大?垂直管理已经接近10年了,这种“垂直管理”的内涵到底包含了些什么,到现在我们弄不清楚。
35
发表于 2006-4-10 05:55: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36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16:32:00 | 只看该作者
    实在对不起,当时没有看到帖子已有4页,所以,发了个回帖见没有反应,便多发了几遍,请管理员老师办多发的帖子给删了。
    初来乍到,对这里发帖的方法还没有掌握好,敬请原谅!
37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17:07:00 | 只看该作者
回21楼:我是83年5越调入我们系统的。先后修过秤,检过天平、加油机、血压计、心电图机等。我们计量所现在使用的上述标准都是我当时组织建立的。在这20多年的时间中,先后担任过力学室主任、计量所副所长、计量所长、质检科科长等职务,现在是高级工人9档,月工资1800元。不管怎么说:我心里就是感到有点亏!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06年04月10日 09时09分27秒 编辑过
38
发表于 2006-4-10 18:02:00 | 只看该作者
确实不错啊,客观真实
39
 楼主| 发表于 2006-4-10 18:29:00 | 只看该作者
回28楼:我非常同意搂主的意见。只有在平时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我很明白这一点,自己平时也是这样做的,因此,现在尚未发现对我不尊重的人。但我却听到有位科长这样评论他的员工:“某某很能干,就是年龄有点大了!”当时,他的意思是说:很能干,由于年龄大了就是干不到调子上。为此,我心里就非常不平衡——既然有人能在某某的背后这样说某某,肯定就会有人在我的背后这样说我!我年龄大了,干了十几年的中层领导,现在没有资格再干了,于是就干了宣传,每年发表各类通讯600余篇,报纸到《新华每日电讯》、《中国质量报》、《大众日报》、《齐鲁晚报》等,网络到《新华网》、《新浪网》、《中国质量新闻网》等都曾发表过通讯;去年,由我采写的一篇2500余字通讯报道曾一度被全国30多家网站转载;还是去年,全市“质监好新闻奖”的一、二、三等奖全部被我采写的通讯夺走;半路出家,干了三年宣传,三年全部被评为系统内“省级宣传先进个人”;今年,我又分别被区委宣传部、区委信息科、政府信息科以及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通讯员”,这些,除了“王婆卖瓜”嫌疑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对不起了,论坛吗,是可以发点牢骚的地方。我发上述帖子的目的是想引起有关领导的注意,发动大家进行讨论,并不是因为别人对我不尊重,或者是向领导提条件等,因为我明白:在这年头,向领导提条件的事情,即便是提了也是白提!得罪了!
40
发表于 2006-4-10 18:52: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莫夫2006-4-7 15:41:54 的发言:
老同志是我们的质监系统的宝贵财富`~~尊重和关心是我们质监后辈应尽的责任~!

wm zheli  
我们这里一样是这么艰难地发展起来的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0 21:47 , Processed in 0.57408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