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4926|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住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4-26 20:1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在搜狐网上看到了一则《全国政协常委称超女让年轻人在娱乐中受到毒害 》的消息,本来我对超级女声也没有特别的喜好,既不想当玉米,也不会做凉粉,人家这样发表自己的观点,自己至多看过笑过而已。只是政协常委的头衔,加上毒害的评价让我产生了好奇,为此打开原文细细拜读了一下。不读还好,读过竟然想说些什么了,又是政协委员,你烦是不烦?
  全国政协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刘忠德先生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作为政府文化艺术有关管理部门来讲,不应该允许超女这类东西存在。参加超女的被害了,看这个节目的也被害了,我就这么一个看法。”他对超女现象明确表态。我有些反感。看电视节目是普通群众娱乐的一种重要方式,一个节目的好坏有众人评价,个人发表观点也没有什么不妥。关键是你这样的说法代表了谁,说的话有没有道理。我看他有些乱说,一来超级女声本来就只有部分的受众;二来看了这个节目的有多少认为是受害的?一会儿说,它玷污了艺术,一会儿指责它害人,有这么严重吗?
  电视节目在让大众娱乐的同时,也有着引导文化消费的责任。但是,在社会多元化和文化市场繁荣的今天,要让一个普通的电视节目担当太过严肃和繁重的任务,起码是不可理喻的。超级女声是热闹,可是影响了多少人?这么多的频道,这么多的节目,无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无论是体育的,还是文化的,娱乐与严肃,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共存,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轻易的挑选。我们好不容易走出了文革的浩劫,不再让几个样板戏左右我们的文化,怎么现在还有人喜欢依自己的好恶和职业习惯来约束和限制别人的选择。我想在我们国家,电视台上节目上有国家广电总局管理与监督,下有我们各级机构审核与认可,不管是坚持三讲原则也好,还是依法经营也好,显然是可以防范文化商品中的“苍蝇蚊子”的。他老人家过虑了,也无事生非了。你说“广电总局有个文件,已经不应该让这样的活动再继续下去。关键是执行文件的延续性,都是说了不算数,但超女照样在弄。”据我所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前几天有正规报道说,超级女声带动了真人秀节目水平的提高。还有东方台、央视都有类似的节目,你以为大家都糊涂了?
  确实,政府有义务扶持高雅艺术,但是高雅艺术的普及与推广不是以牺牲群众艺术以及百姓的娱乐活动为代价的。两者并不矛盾,只有文化繁荣了,群众的欣赏层次提高了,才有可能让群众接受和喜欢高雅艺术。所谓的“看一看现在对超女关注的年轻人,他们的思想状态是什么、他们向往的是什么,看一看观众是抱着什么心态在看这个节目,就可以知道,在不知不觉的娱乐声中让人受到毒害。”的说法只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判断,难道我们的年轻人、群众全部有问题?恐怕还是你老人家杞人忧天了吧。
  老先生,住嘴!!!!!
本贴已被 质检刺猬 于 2006年04月27日 16时51分38秒 编辑过
15
发表于 2006-5-16 23:47:00 | 只看该作者
2005超女我觉得就何洁还可以,其余的都不男不女!~
14
发表于 2006-5-16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emc4]
[emb6]
13
发表于 2006-5-12 18:32: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对现在的歌手没几个欣赏的,可能是代沟吧,[em2][em2]
12
 楼主| 发表于 2006-5-12 16:39: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独行万里2006-5-12 8:30:33 的发言:
不敢赞同啊,李宇春的歌好听?我觉得她的歌是所有参加超女决赛中最不好听的。



换个角度欣赏下,也许会有不同感受咯。。。。
11
发表于 2006-5-12 16:30: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 烟云2006-5-10 12:51:10 的发言:
孩子们的喜欢也是有选择的,比如李雨春,歌好就听歌,可以不学人家的打扮么,百花齐放才能争艳

不敢赞同啊,李宇春的歌好听?我觉得她的歌是所有参加超女决赛中最不好听的。
10
发表于 2006-5-10 20:51:00 | 只看该作者
孩子们的喜欢也是有选择的,比如李雨春,歌好就听歌,可以不学人家的打扮么,百花齐放才能争艳
9
发表于 2006-5-1 04:01:00 | 只看该作者
政协委员吃饱了不说些无关痛痒的话自己感觉对不起那个头衔,如此而已
8
发表于 2006-4-28 15:54:00 | 只看该作者
我有些不赞同搂主的观点,总的来说,超女还是不错的,最大的败笔就是为了金钱而力推不男不女的李宇春。如果这样的人物盛行,我们的审美观点会是怎样?特别是有许多年轻人,还不能理智的控制自己。有时候为了金钱我们的新闻媒体也会做不正确的宣传报道,比如:虚假广告等、、、
7
发表于 2006-4-27 21:03:00 | 只看该作者
暴雨梨花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0 03:04 , Processed in 0.877774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