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93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举办第三方(监督)抽样程序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4-30 06:4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治区质监、工商、商检、药监、防疫等系统检测机构:

随着质量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各行各业对产品(商品)的科学抽样检验程序和抽样检验方案的理解及掌握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帮助检验人员更好地把握质量控制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熟悉掌握抽样检验程序,正确实施抽样检验方案,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新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决定从国家质检总局聘请于振凡教授,于2006年5月15日举办“第三方(监督)抽样程序及抽样方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由于北京授课专家的日程安排有变,培训时间由原来的“新技监培函[2006]14号文件”通知的时间(5月11日至13日)

推迟到:5月15日至17日举办,由此给各单位带来的不便,望请谅解。

报到时间:5月14日(星期天)。

二、培训对象

自治区质监、工商、药监、商检、卫生防疫等系统各级监督抽查岗位人员、检验人员。

三、授课专家

于振凡:国家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统计方法技术委员会抽样组组长,中科院博士生导师,国家抽样标准、质量控制图标准第一起草人。

四、培训内容

抽样检验基础知识,GB/T 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质量监督抽样检验GB/T14437,在抽样检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其它类型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方案,抽样检验国家标准体系。

五、培训费用

每人交培训费、资料费、考核证书费等共计560元。

六、培训及报到地点

培训及报到的地点: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9号(市内乘2号、52路、153路、913路公交车,至科学院站下,进大门直走200米左侧即到。)

对南疆三地州(喀什、和田、克州、)内的县级局参加培训的人员,将按照相关政策凭单位证明减免一半费用。

七、要求

各单位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请于5月10日前报我中心,以便安排住宿和资料。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承办单位:新疆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13 01:20 , Processed in 0.566710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