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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工作环境须理顺四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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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7-26 01: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各地质监部门应理顺四种关系,并以此开创班子、队伍和谐,与地方党政关系和谐,严格执法与规范服务和谐,全局稳定与事业发展和谐的新局面。
    首先要理顺全局与局部的关系。质监部门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实施“磨不推自转”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务当地经济,全力为政府解难题,为经济做贡献,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保安全,将构建和谐质监与构建和谐地方融为一体。
    其次要理顺监督与服务的关系。质监部门应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利用质监部门的技术、信息、人才优势,帮助企业解决提高产品质量的实际问题,把质监工作融入到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
    三要理顺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质监部门应以规范严谨为要点,以全面创优为目标,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主力军的作用,打假治劣,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同时,积极帮扶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为其排忧解难,使之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柱。
    四要理顺垂直管理与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关系。工作中,质监部门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质监工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性为要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围绕地方经济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和工作业绩赢得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和支持,营造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
沙发
发表于 2006-8-3 00:22:00 | 只看该作者
你讲的都是大道理,做起来太难了.特别是对搞稽查的来说困难重重.有些事是对立的,很难理顺.
硬座
发表于 2006-8-23 23:51:00 | 只看该作者
矛盾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这符合辩证法的规律。
治理和帮扶是互通的,罚款监管也是消除不和谐因素,促进发展的手段!
支持楼主![em4]
板凳
发表于 2006-12-12 16:12:00 | 只看该作者
理论与实际有时达不到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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