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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量法要取消市级计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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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5-16 20:3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说检定权收归省里,只设省级计量机构为法定机构,市级机构难道就变成公司制了?
56
发表于 2012-4-19 17:35:18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实现的问题,不符合社会现状
55
发表于 2012-4-16 10:04:05 | 只看该作者
福兮?祸兮?
54
发表于 2012-4-16 10:01:50 | 只看该作者
不现实,真的假的??
53
发表于 2012-4-16 09:16:05 | 只看该作者
不会是真的吧,那县级所怎么办?
52
发表于 2012-4-16 08:39:33 | 只看该作者
管理问题,不可能直接取消。一个压力表几十块钱现在检验都120了,送省检?不可能的
51
发表于 2012-3-23 09:07:19 | 只看该作者

来过...................................
50
发表于 2011-12-17 19:16:50 | 只看该作者
市级的计量机构不可能取消。
49
发表于 2011-9-15 10:06:41 | 只看该作者
换汤不换药。基层的同志该咋干还得咋干。
48
发表于 2011-9-13 17:42:04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应该是把市、县两级技术机构并至省计量院,再选择一到两个地市作为覆盖周边工作器具的辅助中心,实行省垂直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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