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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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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量法要取消市级计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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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7-20 10:42:57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取消的
42
发表于 2011-7-27 17:20:44 | 只看该作者
新法强制检定在省内放开,有限竞争。不是取消是竞争[img][/img]
43
发表于 2011-7-27 21:58:51 | 只看该作者
计量法检定也要竞争的话,那就没有公平可言了!
44
发表于 2011-7-29 09:07:55 | 只看该作者
最有可能的是省、市、县三级成立集团,省级负责,市级和县级归省级管辖,联合作业,共同检定
45
发表于 2011-8-3 15:49:32 | 只看该作者
市级的计量机构不可能取消
46
发表于 2011-8-4 07:03:26 | 只看该作者
取消是不可能的,只是怎么管理 的问题,说白了就是换个名称的事,现在也可以,以后真换了就得打省或是自治区名义收费了,那收费标准岂不是会更高。
47
发表于 2011-8-10 08:40:06 | 只看该作者
能这么做吗?
48
发表于 2011-9-13 17:42:04 | 只看该作者
估计应该是把市、县两级技术机构并至省计量院,再选择一到两个地市作为覆盖周边工作器具的辅助中心,实行省垂直管理吧
49
发表于 2011-9-15 10:06:41 | 只看该作者
换汤不换药。基层的同志该咋干还得咋干。
50
发表于 2011-12-17 19:16:50 | 只看该作者
市级的计量机构不可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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