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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紧急通知,无证无照也要监管”的解读 附国质检食监〔2007〕284号食品群968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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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0-24 03: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江苏质监局在10月14-21日在南京举办了首届食品监管人员培训班,国家局食品司邬司长做了一个上午的报告。明确我们食品监管模式
1、二证一照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2、一证一照一书(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承诺书)

下面是我自己解读啊,仅供参考:
1、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我们监管,证照不齐的,我们不监管,这也是规避监管风险的需要。
2、证照不齐的小作坊,我们发现后,依据特别规定,移送相关部门。

但是这里存在一个反复移交的问题,也许工商发了营业执照,依据特别规定,又给我们移交回来了!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将所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不含现做现卖)都纳入监管范围。但是我认为我们尽量少管点,证照不齐的移交给相应部门,在整治期间我们别出问题,移交后的问题,以后再说!

^_^食品监管群9686696,欢迎加入

[ 本帖最后由 思博王子 于 2007-10-24 0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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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6 05: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夫大哥做了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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