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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不合格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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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1-13 22:2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料加工不合格品如何监督管?


近日,接举报,对陈某翻新加工的棉被套进行检查,产品抽样检验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目:含有违禁品)。经调查,该批被套是陈某替一招待所翻新加工的,原料是招待所提供的旧棉被,主要是把旧棉被重量改轻,加工费为8元/床,招待所负责人对这一事实予以承认,但陈述说,不合格棉被是否是他提供的旧棉被加工而成的,他也不清楚,数量上也有很大出入。招待所共提供旧棉被280床(每床重量不清楚),现场在陈某处检查翻新加工的棉被套共609床(每床约3公斤)。后来,执法人员为调查陈某有无销售行为,对市场上经销的棉被套展开调查,经调查,共有三家近一个月内从陈某处进过棉被套,均是现金交易,无进货票据。而当事人陈某对调查情况予于否认,不承认有销售行为。目前,此案争议较大,尚未处理。
该案应如何处罚?来料加工的不合格品如何监管,敬请赐教?
沙发
发表于 2008-7-12 14:28:1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确定:招待所和加工的陈某都是违法主体《关于委托加工行为如何确定法律责任主体问题的复函》(质检法函[2007]12号),
招待所委托加工劣质棉被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适用《产品质量法》第62条,陈某加工生产劣质棉被,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9条,
对招待所的处罚应该为陈某的2-3倍。至于那三家单位从陈某处购买劣质棉被,需要有书面证据,例如发票,收条等,若无,则单靠
一方说辞则没有充分证据对陈某进行处罚。
抛砖引玉~个人见解。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08-8-29 21:35:25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指点
板凳
发表于 2008-9-2 20:11:04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委托加工行为如何确定法律责任主体问题的复函》(质检法函[2007]12号),请问谁有?
地板
发表于 2008-9-3 22:51:57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兄弟 这个回函我在网上找不到啊  有原文吗 麻烦传一个 小生感谢啦
6
发表于 2008-9-4 13:30:13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想要《关于委托加工行为如何确定法律责任主体问题的复函》(质检法函[2007]12号),有的话麻烦大家传上来,谢谢
7
发表于 2008-9-7 01:55:12 | 只看该作者
请beibeizeng 把《关于委托加工行为如何确定法律责任主体问题的复函》(质检法函[2007]12号)贴上来或发到我邮箱:gxwzzj@163.com,谢谢!
8
发表于 2008-9-7 07:51:42 |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4-10 23:01:32 | 只看该作者

让我矛塞顿开啊!!

回答的很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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