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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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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企业上书反对 “电子监管码”遭食品企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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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12 14:03:43 | 只看该作者
还有做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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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09:18:59 | 只看该作者

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从监管网退股 但电子监管码仍将推行

京华时报>>  2008年 4月 18日   >> 第052版
记者: 苏季

     本报讯 (记者苏季)企业联名反对“强推电子监管码”事件终于有了实质性成果。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所属事业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将退出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股权。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开发建设中占有30%的股份。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当初之所以持股,是因为在电子监管网研发阶段,信息中心参与了研发和技术平台设计等工作。而现在之所以退出,是因为随着研发阶段的结束,监管网进入实际运行和推广阶段,信息中心不再参与相关工作。考虑到电子监管网已经进入正常运作,质检总局不再参与日常事务,已经将股份转让给中信集团,目前,变更手续正在批准中。

    对于企业关心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即电子监管码是否还要强制推行的问题,质检总局显然没有“让步”的意思。质检总局表示:“电子监管网和电子监管码不是防伪产品,而是中国政府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而建立的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是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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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8 09:35:16 | 只看该作者
强行入网、强行赋码,显然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类鄙视国家质检总局不敢面对事实、不敢正视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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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16:45:04 | 只看该作者
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还得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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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7 21:56:56 | 只看该作者
强权行为,严重违法国家法律!可笑的是,对自己违法的行为又搞一个什么法律规章来规范它,这种不要脸的事情在各大行政部门中还很少部门能够做得出来的!真是服了ZJ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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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8 11:26:49 | 只看该作者
标识的真实,能代替产品的质量安全吗?如果不能,质监总局还强行推行这项工作,就真的不知其用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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