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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委员会,在食品工业协会听取数十家国内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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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5-17 20:29: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bbs.foodmate.net/thread-175775-14-1.html
食品企业质疑电监码作用 反对写入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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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正在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科教文委员会,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听取数十家国内企业的意见。部分试点食品企业认为“电子监管码”起不到防伪效果,反对此条写入法律。
    4月20日,全国人大公布该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不到10天就收到反映意见近5000条。众多意见集中表现为,草案中的电子监管码系统目前不成熟,无法做到防伪,不应该纳入国家法律中。
    已经采用了该防伪技术的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第一批实行了监管码产品,第5天就在市场上发现了使用假码的产品;防伪的监管码本身也有假码。该负责人称,在试用该技术的16个月中,使用120万个监管码仅被查询353次,包括282次企业试验查询,查询率由此可见并不高。
    “保证食品安全,关键在于产品生产过程,事前的许可和事后的追溯、罚款相当于亡羊补牢。”可口可乐中国公司代表昨日表示,电子监管码并不能起到对食品安全的监控作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全国卫生标准委员会食品卫生分委员会主任陈君石昨日也表示,不赞成电子监管码出现在法律中。

[ 本帖最后由 简约生活 于 2008-5-15 2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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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ISO 22000 ISO 9001 ISO 14001一体化管理体系实施要点
沙发
发表于 2008-5-19 08:11:41 | 只看该作者
偶也不赞成,这种东西放入法律并不适合现在的食品监管,要改变监管模式可能会比使用监管码来的实用
硬座
发表于 2008-5-19 10:20:54 | 只看该作者
是好东西就该先允许企业自愿采用就该先试点逐步推进,不该强制推广。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的起使用的效果检验才有说服力。
经过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打假,市场上假冒伪劣泛滥的被动局面明显好转,不明白为何此时竭尽全力,推这个东西。
板凳
发表于 2008-5-19 10:26: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yy 于 2008-5-19 10:20 发表
是好东西就该先允许企业自愿采用就该先试点逐步推进,不该强制推广。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的起使用的效果检验才有说服力。
经过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打假,市场上假冒伪劣泛滥的被动局面明显好转,不明白为 ...

赞同!能够由市场决定的就应该大胆得交由市场来决定!
地板
发表于 2008-5-19 21:16:27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不写入为好
6
 楼主| 发表于 2008-5-20 14:15:49 | 只看该作者
五月十四日人大常委会法律委、教科文卫委、法工委参加了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食品安全法(草案)》研讨会,共有51家企业参加。今天(五月二十日)人大常委会法律委、教科文卫委、法工委等部门再次听取有关方面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意见。邀请的参会代表包括标准研究院、卫生部门、食品企业、餐饮企业,以及一家信息技术企业的代表。参加会议的领导有刘锡荣(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纪委副书记),宋法堂 (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黑龙江省书记,中共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中央委员),李志坚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奥委会副主席、原国家体育总局党组书记),信春鹰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委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

就“电子监管码(又称:食品安全监管码)”而言,可以说上述领导已经听到了最真实的意见。除了食品企业(特别是有赋码经验的食品企业)的声音外,信息技术企业的代表从技术上论证了该措施的优、缺点,以及在食品全行业强制实施后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由于只是听取意见,领导们并没有直接表态。但表示,道理是越辩越明的,他们一定会将企业的意见如实地反映到相关的讨论当中。
7
发表于 2008-5-20 20:37:14 | 只看该作者
明知道此项工作劳民伤财,还要强制推行,如果半途推不下去,质监将名誉扫地,我真担心呀!唉
8
发表于 2008-5-20 20:51:01 | 只看该作者
不赞成!一万个不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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