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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国家质检总局终于中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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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8-4 10:02: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以前说质检总局推这个电子监管网会有问题,会成为被告!,果然.
但是看了起诉的内容,其实防伪公司起诉的内容太少了,仅仅是站在他们的局部利益看问题,但是放眼社会企业,生产企业,
国家质检总局还违法了重复设置行政许可,因为不加入电子监管网就不给办理生产许可证\3C\,申报国家免检\国家名牌不给办理.违法了行政许可法.
    再说实行电子监管网的产品都是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其证号都是唯一可以查询的,如果还出现假冒伪劣,只能证明国家职能部门工作失职,没有把造假窝点铲除.
   设置在行政许可之前,形成搭车收费,如把条形码结合起来,强制别人办理条形码,为办理条形码的单位谋取不合法利益.条形码是自愿行为,且只有是进入超市的产品才用,其他大包装,如农资\白糖\面粉\钢材\水泥\3C的产品很多不需要的都必须办理.无语!
   希望原告能拓宽起诉的内容,才会有胜算的可能!
沙发
发表于 2008-8-4 10:14:07 | 只看该作者
无语中。。。。。。。。。。。
硬座
发表于 2008-8-4 10:23:19 | 只看该作者
总局及各级部门应依据这次事件,认真对以前的工作进行梭理反思呀,
有好些企业自愿的项目,如计量合格等级确认、计量检测体系确认、3C计量确认、国际标准采标等等,都作为取证及评名牌及评优的条件,这些都是扩大行政许可的范围呀!
板凳
发表于 2008-8-4 13:08:02 | 只看该作者
知道自己为啥近入质监这个小门了,原来国家局和我一样,喜欢中“大奖”~~
地板
发表于 2008-8-4 13:18:26 | 只看该作者
局荣我荣,大家要记住.
6
发表于 2008-8-4 15:07:13 | 只看该作者
局耻我耻,所以不要帮着总局干坏事!!夜路走多了总是要见鬼的!
7
发表于 2008-8-5 10:51: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oxfly 于 2008-8-4 15:07 发表
局耻我耻,所以不要帮着总局干坏事!!夜路走多了总是要见鬼的!

赞同!年前在一次食品监管会上我提出加入电子监管应遵循自愿原则,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该由市场调节的,不要处处都由政府部门来下文强制推行!但有谁会听我们一个小毛头说的话哟!国家质检总局一意孤行!省市局唯命是从,县级局累死累活!企业怨声载道!
8
发表于 2008-8-5 10:53:1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oxfly 于 2008-8-4 15:07 发表
局耻我耻,所以不要帮着总局干坏事!!夜路走多了总是要见鬼的!

同意。。。。。。。。。。。。。
9
发表于 2008-8-5 15:57:37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

《反垄断法》的正式实施,给了全社会重新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的公开机会,因为,中国国情下的反垄断话题,过去还有点敏感和禁忌的味道。也许,单凭笔者卑微的社会身份与可怜的文化水平,要想讲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的道理,恐怕确实难以让人接受。不过,笔者在此文借用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总编辑周为民先生近日接受《经济观察报》第379期33版题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放权让利”专访的一些谈话(以下简称《访谈》),也许就不难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的道理了。

在对市场经济的探讨中,除“自然垄断”属于“合法垄断”外,其他任何形式的人为垄断,几乎都是“非法垄断”。显然,有一些故意人为的“非法垄断”现象,是任何那种《反垄断法》都难以反垄断的,而这种难以反垄断的“非法垄断”现象,又恰恰都与不同的社会制度选择紧密相关。这种现象也叫做“经济保护主义”。所不同的是,“经济保护主义”越少的社会,市场经济也就更公平、更公正、更开放、更自由,否则恰好相反。


简单想想中国加入WTO后一直追求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而至今都并不如愿的事实,我们就应该深刻思考原因何在?其实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过去的“放权让利,放开搞活”的经济政策选择与如今的“做大做强,垄断搞死”的经济政策选择之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经济误判。也就是说,“机会主义”的垄断经济政策选择,隐约地暴露出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倒退隐忧。正如周为民先生在《访谈》中所言:“中国是一个缺乏市场经济的历史和文化传统的国家,所以人们很不容易深刻理解市场经济的逻辑,总是更习惯于迷信政府的行政权力,而不太相信市场的作用。……反反复复当中,我们就会不断地付出越来越大的代价而长期达不到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通过这段谈话不难看出,不远的过去国家作出的有关“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的“涉嫌”垄断经济政策选择,就完全有可能让故意人为的“非法垄断”现象最终达到行政垄断下的“合法垄断”。而这种疯狂的“做大做强”的冲动,最终也很有可能把市场经济“垄断搞死”。当然,笔者并不过多反对所谓的“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的垄断经济政策选择,但问题是,这类国有经济所占比例太大、垄断范围太广的现象,与“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追求恐怕不太合适吧?例如2007年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前500强企业中,69.8%为国有企业,其利润占500强88%,资产占94%,税收占92.7%。可是这些国有企业的资产回报率只有1.4%,与500强中外商投资企业的8.5%以及私营企业的6.1%的资产回报率相比差距很大。”也就是说,这组数据不但没有反映出中国更加开放的市场经济形象,反而反映出的是垄断经济政策选择下的“合法垄断”现象,反映出的是被扭曲了的市场价格和资本配置效率。这样扭曲市场经济的“合法垄断”现象难道不该反吗?


“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周为民先生在《访谈》中的这段话值得我们细细品味:“市场经济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市场经济最反对特权,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但现在的问题是市场机制在很多方面、主要是在要素市场上还不能充分起作用,还是旧体制下行政权力控制的方式、通过特权来支配社会资源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起作用,凭垄断、行政权力、特权来寻租、来牟利,这是造成不合理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有人说“政治是政治,经济是经济,不要把政治和经济混为一谈。”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既正确,也不正确,正确的是我国在对外贸易纠纷中常常这么说,不正确的是,假如“还是旧体制下行政权力控制的方式”来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话,那么政治的正确性就必然会遭到质疑,换言之“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的讨论话题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而周为民先生的《访谈》价值就在于暗示市场经济改革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来作保障。总之,既然《反垄断法》被赋予了中国市场经济改革的里程碑意义,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反垄断?”的探讨也就有了更宽广的视野和更充足的理由。
10
发表于 2008-8-5 16:03:24 | 只看该作者
总局可以借机捞一大笔......却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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