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504|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质问“电子监管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8-7 23:33: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七年十二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582号通知,强制食品等九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08年7月1日前加入其指定的“电子监管网”,使用统一的“电子监管码”,否则不得销售。此举震动了整个食品行业。

一、技术严重缺陷、无助食品安全、徒增生产环节、扰乱经济秩序。

该措施虽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为名,但经专家多方论证、企业深入调查试验后发现其技术极不成熟,无助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这一技术的发明者在人大召集的讨论会上,详细分析了该措施的特点,指出如果在食品行业强制推行,可能发生假货泛滥的恶果,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并且,还会虚耗数百亿社会成本,推动食品价格上升,最终由我国消费者承担。

二、不听企业反映、无视基层意见、破坏政府形象。

食品企业曾通过若干行业协会向质检总局反映对该措施的意见不果;包括国营、民营、外资在内的二十一家大型食品企业又联名上书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相关部局要求停止在食品行业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码”也未见效;绝大多数的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和基层工作人员对强制推行这一措施也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是,质检总局充耳不闻,半年内数次发文要求落实,推行力度之大实为罕见。如此种种,我们不禁要问,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的依据到底是什么?管理措施的推出是否要经过“实事求是”的科学论证?是否还要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方针?由于质检总局在这一事件上的恣意而为,在食品生产行业和食品生产监管系统产生了很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形象。这样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三、于法无据、破坏法规建设。

质检总局的582号通知不符合《行政许可法》16条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违反了《反垄断法》32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的规定。令人难解的还有,这一未经任何实践检验的措施,竟于2007年中匆忙写入了《食品安全法(草案)》。在人大征集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意见的过程中,这一内容招致了卫生及其他部门食品管理领域专家的强烈质疑和食品行业的全面反对。

四、面对诸多疑问、一味强制推行、实为追逐不当利益。

据香港联交所公开信息透露,质检总局推行的“电子监管码”系统归中信国检公司所有,其持股人包括中信21世纪、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中心。其中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持有的30%股份为没有实际出资的干股,但“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有责任(其中包括)就行业政策及业务方针提供咨询,以及支持中信国检的发展”(上市公司公告语)。中信21世纪股份公司公开信息显示,私人股本拥有“电子监管码”系统绝大部分(62.6%)的利益!因此,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一强制管理措施的出台,具有强烈的寻求巨额不当利益的动机。其获利形式有二:1)食品等九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整个社会付出的高昂的成本将直接或间接流入私人股本为主的所谓的“电子监管码”系统,同时推高其上市母公司的股价;2)在强制推行遭遇困难后,由有关部门出面用国家资金高价收购这一系统。这种打着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旗号,滥用国家机关权力,谋取私利的做法,令人发指。

五、发达国家食品监管未见类似强制措施。

质检总局582号文强制推行的“电子监管网”并不是产品溯源体系,而是一种产品防伪体系。质检总局强制企业针对每一小包装的食品进行防伪,是否意味着我国生产的食品假货横行?这一措施严重损害了中国食品的国际声誉。

基于以上,为了我国食品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维护我国良好的经济秩序,期待政府立即停止强制食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码"。
沙发
发表于 2008-8-8 00:09:21 | 只看该作者
不应该所有领域都实施呀,支持楼主!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08-8-8 06:31:04 | 只看该作者

监管码“入法”惹来一片反对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08-08/08/content_320421.htm
人大常委会召开《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
监管码“入法”惹来一片反对

京华时报 记者: 胡笑红  |  时间: 2008-08-08

    围绕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简称电子监管网)的争端不断。记者昨天采访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7月底在京举行《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围绕该草案中关于“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听取正反两方观点。与会企业代表大多反对将电子监管码制度纳入《食品安全法》。

    ■立法论证

    监管码制度应否入法

    据应邀参加《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的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勇介绍,今年1月下旬,该协会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发现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内容,对此,食品行业高度重视。“由于电子监管码缺乏法律依据,技术不成熟,实施成本高昂,而且对食品安全的贡献存疑,所以我们建议在草案中删除所有与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码有关的内容,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马勇表示,在部分骨干企业的倡议下,该协会随后多次召开关于《食品安全法(草案)》和电子监管码的座谈会,并邀请全国人大有关领导亲临,听取数十家食品企业的意见,并最终形成报告,呈送全国人大有关领导。7月底,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北京举行《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围绕《食品安全法》是否应规定“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议题,听取正反两方的观点和论据。

    记者得到的一份上述立法论证会名单显示,中信国检(电子监管网的经营方)母公司——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主席王军,抵制电子监管网的防伪企业——北京兆信(4家状告国家质检总局企业之一)副总经理龙刚都在此次立法论证会邀请发言的名单之列。在论证会上发言的企业代表还包括河南双汇集团董事长、煌上煌集团董事局主席、可口可乐公司科学法规事务总监等,与会者还有来自地方人大、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电子监管网推进办公室主任宋明昌也被邀请参会。

    一位参会代表还向记者透露,尽管不在邀请发言的名单之列,但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执行副主席陈晓颖也参加了会议。

    ■代表发言多数代表持反对意见

    马勇告诉记者,对于将电子监管码制度纳入非常严肃的国家法律议题,当天发言的代表大多持反对意见。

    一位与会代表回忆道,在论证会上,某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在总结自己的发言时说,实行电子监管码,就好比给地球装上空调,给长江装上栅栏,给所有的蚊子戴上口罩,愿望是好的,但根本不具可操作性。而某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在直接表达反对意见的同时,现场掏出一根双汇火腿肠发问:“双汇产值有数百亿元,真的有必要在每根火腿肠上都贴电子监管码吗?”

    在与会代表发言时,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执行副主席陈晓颖不断举手示意要发言,并最终获得许可。陈晓颖在发言中称,电子监管网纯粹是一个“慈善事业”,该公司应质检总局的要求投入了20亿元。对此,北京兆信副总经理龙刚当场以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在港交所发布的一份公告进行反驳。

    记者昨天查询到了这则公告。公告中称,中信国检将“向消费者收取查询费用,另向制造商收取数据管理、编配独有编码及可能收取会员费用”,“于财政上,董事认为成立合资公司(指中信国检)将可进一步扩大本集团之收益基础及加强本集团之赢利能力”,“由于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对运作合资公司甚为重要,故倘缺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之参与,董事相信本公司不会订立合资协议”。

    “很显然,他们的目的是赢利而非慈善”,龙刚表示,根据他在防伪行业12年的工作经验,建立一个大规模的防伪系统至多投入几千万元,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的公告也显示,到目前为止,其投入至多为1亿元,根本达不到陈晓颖所说的20亿元。“更重要的是,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在于对原料及生产过程的控制,而不是依靠电子监管码这种防伪系统。”龙刚告诉记者,在自己的这段发言后,陈晓颖没有应对。

    对于国家质检总局是否仍在参与中信国检的经营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的夏女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没有回应,只是让记者传真采访提纲。截至发稿前,记者一直未接到对方回复。

    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总裁雷林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公司对外发言人是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并称该人的联系方式公布在中国电子监管网上,但记者查询未果。

    ■记者探访

    市场难觅电子监管码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食品、化妆品等9大类、69种产品必须加贴电子监管码,否则不能生产和销售,其中食品类产品最多,占45种。

    昨天,记者走访北京一些大超市后发现,货架上商品丰富,但很难找到贴有电子监管码的。记者在被树立为推广电子监管网示范单位的物美方庄店发现,在该店的粮油销售区域,仅有少量的古船面粉贴有电子监管码,而摆在该区域的电子监管码扫码设备处于闲置状态。记者询问售货员如何使用,对方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没用过”。

    “食品生产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需要付出600元的‘密钥费’,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似乎并不高,但粗略估算一下,整个食品生产企业仅在销售包装上的赋码费用就将达到数百亿元。”某大型食品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刚刚发布的年报也显示,电子监管网这一新的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将创造每年2000亿元人民币的价值空间,”我们将和整个社会分享这一经济效益”。

    “消费者是电子监管码所有投入的最终买单者。”上述企业人士如此表示。
板凳
发表于 2008-8-8 09:16:16 | 只看该作者
人大常委会召开《食品安全法(草案)》立法论证会
这是关键呀,监管吗不纳入立法,就没有基础,立法会通过,写入食品法,起码这件事是对的,至于北京防伪企业和21国检,那是他们打破头争钱分钱的事情了。
地板
发表于 2008-8-11 08:34:32 | 只看该作者
电子监管遏制假货 怕多缴税豫入网企业仅半

    * 2008年08月11日 07:17
    * 来源:大河网
    *
    * [发表评论]

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大河网讯

  记者 朱国艳

  “消灭假冒伪劣,就是这么简单……电子监管码,一扫便知道。”今年6月,由刘德华代言的电子监管码公益广告,把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推向高潮。不少消费者对电子监管码寄予厚望,希望这个小小的条码能把假冒伪劣商品消灭干净。事实上,从今年初省质监局要求各地推广电子监管网至今,仅有一半河南企业入网,没有一家商场配有电子监管终端机。

  【现状调查】

  商场见不到电子监管终端机

  近日记者走访了郑州各大超市商场,未找到一台电子监管终端机。“据我们了解,河南的商场中至今没一台终端机。”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商场的负责人则茫然地说:“谁也没给我提过这个事啊。”市民孙小姐甚至一针见血地指出:“没有终端机,电子监管网再好,我们普通消费者也体会不到。”

  怕多缴税,河南入网企业数量仅半

  据省质监局的最新统计,全省目前有4391家企业入网,仅占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数量的一半。不少企业认为入网成本太高。“到底是养一个打假机构花钱,还是一次性地投入电子监管网花钱?”省质监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不同意企业的这种说法。

  最终,省质监局的这位负责人透露出企业不愿加入电子监管网的真正原因,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曾向他道出内心的担忧:“万一将来税务部门控制了商场中的终端机,掌握了销售信息,我们缴的税会比以前大大增加。”

  入网后一年省下三十万打假费

  2006年11月,电子监管网推广之初,张弓酒厂就积极加入。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张弓酒厂一位姓孙的负责人,他说:“原来我们一年花在打假上的钱有四五十万元,加入电子监管网后,我们一年的打假费降到十几万元。”“我们看中的是电子监管网的权威性,质监部门承诺,只要在电子监管网上发现假货信息,会主动出击。这是加入其他防伪系统所不能比的。”据他讲,当初张弓加入电子监管网,就是看准了背后有执法部门在支撑。

  【最新麻烦】

  推广电子监管网惹官司

  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首日,北京知名律师周泽代理北京兆信、东方惠科、中社网盟、恒信数码四家北京防伪企业,以垄断为由将国家质检总局告上法院,认为电子监管网采用的防伪技术和普通防伪企业所采用的技术一样。

  8月8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律师周泽。“自1996年起,全国防伪行业都在普遍使用该技术。国家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网的经营业务,实际上是在确立经营电子监管网的中信国检在与其经营同类业务的公司中的垄断地位”。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河南地标方圆防伪科技有限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信国检使用的技术和其他防伪公司使用的技术确实一样,不过中信国检利用的是自己建造的平台,而其他防伪公司利用的是800平台。

  河南推广监管网的几个时间点

  ●今年年初时,省质监局向全省各级质监部门转发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地推广电子监管网,家用电器、燃气用具、食品、化妆品等9大类69种产品都在其列。

  ●按规定,从2008年7月1日起,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电子监管码后,方可出厂销售。

  ●在2010年年底前,力争将河南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

  电子监管网的妙处

  入了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每件产品的最小包装上都附有一个16位数字编码,消费者只要把这个码对准终端机一扫,商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售出时间、售出地点等信息就会一目了然。如果监管码是编造的,消费者查询时会得到“该监管码不存在”的警示;如果有人将真的监管码复制多个印到假货上,消费者查询时会看到“监管码已被多次查询”的警示。
6
发表于 2008-8-11 17:11:44 | 只看该作者
电子监管码推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局就匆忙上马,是否有猫腻就不得而知,总之,推行有难度,许多技术问题,小企业根本不懂,大部分推到质监局来做。
7
发表于 2008-8-13 10:51:31 | 只看该作者
古人说钱财如粪土,现代人却为之争得头破血流.好笑呀.
8
发表于 2008-8-20 11:43: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语过天晴 于 2008-8-11 17:11 发表
电子监管码推行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局就匆忙上马,是否有猫腻就不得而知,总之,推行有难度,许多技术问题,小企业根本不懂,大部分推到质监局来做。



确实这样,我们这里很多小企业,业主文化水平有限,电脑不会使、有的甚至没有,但为了完成上级压下的任务,由监管人员帮着申请、下载码段,本来就监管资源有限,现在更是苦不堪言。
9
发表于 2008-8-20 17:30:54 | 只看该作者

背后是否有什么道道谁知道呢

背后是否有什么道道谁知道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9 17:42 , Processed in 0.93383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