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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作是你的职业,未必是你的事业。没必要太理想化了,不符合事业这个标准的工作你就不想做的话,真的是会找不到工作的。
原帖由 rbggio 于 2008-9-1 22:39 发表 顶~~~ 要是不让大家说话,那么都不用上这个论坛了,大家都回家抱老婆孩子去算了。在单位天天看领导的脸色,偶尔干着昧良心的事,现在可好,连这里也不让说话了。那几位要封论坛的人,你们到底做了什么亏心事, ...
原帖由 烟雨诤言 于 2008-9-2 13:17 发表 律师已经失去了律师的本质,我看让他沿街叫卖大麻花比较合适,等有时间慢慢反驳这位律师。 虽然推广电子监管码不一定是正确,但这位律师为了自己出名挑词架讼,典型的一个讼棍。 仅举一例说明:新闻是要用事实说话 ...
原帖由 tangye3001 于 2008-9-2 14:42 发表 看来你是没有做过电子监管网的推动工作。你做过就会明白电子监管网是什么的一回事,就是为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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