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烟雨诤言 于 2008-9-2 13:17 发表 律师已经失去了律师的本质,我看让他沿街叫卖大麻花比较合适,等有时间慢慢反驳这位律师。 虽然推广电子监管码不一定是正确,但这位律师为了自己出名挑词架讼,典型的一个讼棍。 仅举一例说明:新闻是要用事实说话 ...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20 03:34 , Processed in 0.616653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