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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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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0-10 00: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们刚查了一个案件:某瓶装气体经营站在过期钢瓶上自行打上检验期限标志;请教如何定性查处?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1 00:41:00 | 只看该作者
请教各位了,快回帖,拜托!
硬座
发表于 2004-10-11 04:50:00 | 只看该作者
某瓶装气体经营站是充装还是销售者?
充装者如能定性为对气瓶改装或翻新的可以处!
销售好像没有相关规定!
你需继续取证!
个人观点!
板凳
发表于 2004-10-11 16:44:0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下列证书,文件或者标识,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检验检测标识.
第24条,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你们那里可能不是浙江吧?所以暂时好象还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以处罚呢。
地板
发表于 2004-10-11 21:22:00 | 只看该作者

不成熟的见解,如果情况属实,其违法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应依据条例第八十条处理.
6
 楼主| 发表于 2004-10-12 01:06: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同仁。
7
发表于 2004-10-17 09:25:00 | 只看该作者
弄清后告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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