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热讯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475|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海浪在游戏版主,我有些话想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2: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可能是我的思路跟你不太一致,又或许大家服务的对象不同吧.作为一个基层人员,我先说点我的看法:

此次电子监管网事件,不是讨论电子监管网的存在必要性,也不是讨论电子监管网是否有利于市场监管.是不是国外有采用,中国就应当采用的问题
问题的关键是电子监管网的推出模式是否合法?
(1)总局作为政府部门,动用行政权力强制生产企业加入中信国检这个企业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行政法规?是否涉嫌权力寻租?

(2)收费是否合法?到现在为止,收费没个定性,就要求企业入网,缴纳相关的费用?
  如果收费都不合法,再好的东西,你推出来,还是合法的吗?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3)就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说的一样,总局没有获利,但总局动用行政权力帮助企业获利了,而且到现在为止,总局仍然股东之一.

以上问题才是此次事件的焦点问题,而非你在论坛详细解释电子监管网的实施细节问题.回避以上问题的任何说法,都是避重就轻,恐怕上面头痛的,也不是你所说的实施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而是合法性问题,行政权力和市场的问题.

另外,就你说的话和你发的帖子,技术性和专业性之强,基本判断你不是一个普通消费者,也不是跟我一一样是个基层质监人员

至于是什么人,大家想想吧

你还一直分析人家防伪公司的背景,为什么不分析一下中信国检的背景?当初实施电子监管网,我也去参加了一些会议,呵呵,上面来的小道消息也比较多.去看看中国的高干子弟吧,不是当官就是赚钱.哈哈!~~

你说那些电子监管网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国外发展模式,和成本控制方式等等,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根本无益,只会给大家在心理上造成一个概念:电子监管网好.而不去考虑电子监管网推出的模式是不是合法,是不是有问题.

以上所言,不到之处,敬请见谅,就事论事而已


[ 本帖最后由 wsx0109 于 2008-9-4 16:57 编辑 ]
沙发
发表于 2008-9-4 13:30:0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我确实不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更不可能是基层工作人员,我紧密接触相关的多个层面,我算是四个不同领域专家的客观分析喉舌,就您最关心的问题,我最直接的看法就是:这是个起点,混乱的起点,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这3个行为都缺乏法案基础,(是否违法真的要等裁定机构认定)这是最根本的.我另一篇"全球实施电子追溯监管分析",写的比较多,希望得到您的斧正.
周泽说该教教行政单位学法了,多深刻.
硬座
发表于 2008-9-4 13:30:57 | 只看该作者

合法性是关键

支持,期待答案。
板凳
发表于 2008-9-4 13:3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我确实不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更不可能是基层工作人员,我紧密接触相关的多个层面,我算是四个不同领域专家的客观分析喉舌,就您最关心的问题,我最直接的看法就是:这是个起点,混乱的起点,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这3个行为都缺乏法案基础,(是否违法真的要等裁定机构认定)这是最根本的.我另一篇"全球实施电子追溯监管分析",写的比较多,希望得到您的斧正.
周泽说该教教行政单位学法了,多深刻.

这样回复行吗?
地板
发表于 2008-9-4 14:22:58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及时回复

说实话,没看懂。

不过不怨你,我文化不高,看不懂四领域专家的回复很正常。不用为我费心了,请继续。
6
发表于 2008-9-4 14:4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 的帖子

我是帮他们打字敲键盘的.除了那个法律专家口齿清晰,思路简洁,其他类专家表达能力方面有待考证
7
发表于 2008-9-4 14:53:5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不懂。不过我这人好在容易让我不懂得的地方那个就不懂吧!嘿嘿,或许我说的也有朋友不懂呢?
8
发表于 2008-9-4 15:33: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王者归来 于 2008-9-4 14:53 发表
还是不懂。不过我这人好在容易让我不懂得的地方那个就不懂吧!嘿嘿,或许我说的也有朋友不懂呢?

9
发表于 2008-9-4 15:53:42 | 只看该作者

一大群利益团体在斗争

一大群利益团体在斗争,有经济的,有政治的,有山头的,有中国的和外国的,这个行业和那个行业的,力量都差不多,谁起来另几个就一起搞死他。
(我突然发现说几句粗话有助于表达清楚)
10
发表于 2008-9-4 15:57: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海浪在游戏 于 2008-9-4 15:53 发表
一大群利益团体在斗争,有经济的,有政治的,有山头的,有中国的和外国的,这个行业和那个行业的,力量都差不多,谁起来另几个就一起搞死他。
(我突然发现说几句粗话有助于表达清楚)


哈哈哈哈……精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质量热讯 ( 豫icp备13000103-1号 管理员邮箱:service@cnqol.com )

GMT+8, 2024-5-9 05:46 , Processed in 0.63800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