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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浪在游戏版主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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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6:40: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就反垄断第一案,我来说两句,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1、中信国检目前并未垄断整个行业,只从目前起诉的8家企业来讲,他们已经占据了很大的份额,再说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应该是一个事业法人单位,并不能代表质检总局。从这个案子来讲一是垄断行为不存在;二是主体混淆。所以我认为此案立案的可能性不大。
     2、国际反垄断和反倾销专家北京君泽君律师事物所周勇律师说:由于电子监管网必须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系统,无论怎么讲最终的运营和技术支持单位只能是一家,这不是垄断,而且,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电子监管网的技术实施工作很复杂,是不可能有一家来实现,其中数据库、服务器、加密系统、网络等系统都是由全球最著名的提供商提供,结果上绝对公平,过程上可能涉及商业机密,所以,参与竞争的提供商都不公布具体消息,但还是查到一些联想等一些提供商透露出的信息。
   我认为这是一种技术,大家都知道,质检系统是一个运用技术来监督质量,从事检验检疫职能的国家直属行政部门,推广电子监管网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可谓是一项“德政工程”。我相信质检总局有信心、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
      3、质检总局在具体操作过程上值得商榷。(1)、电子监管网这项技术有中信国检开发,总局出资应该购买;(2)、运用这项技术可以对企业实行强制监管,这是我们的职责;(3)、费用方面可以申请纳入行政事业收费许可项目解决,纳入不了还不是国家拿钱吗?
      4、起诉的8家还是10家企业有打着反垄断的旗号搞垄断之嫌。
沙发
发表于 2008-9-4 16:52:59 | 只看该作者
题的关键是电子监管网的推出模式是否合法?
(1)总局作为政府部门,动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加入中信国检这个企业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行政法规?是否涉嫌权力寻租?

(2)收费是否合法?到现在为止,收费没个定性,就要求企业入网,缴纳相关的费用?
  如果收费都不合法,再好的东西,你推出来,还是合法的吗?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3)就象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说的一样,总局没有获利,但总局动用行政权力帮助企业获利了,而且到现在为止,总局仍然股东之一.


另外
1\电子监管网是不是中信国检独家经营?
2\ 总局选择中信国检为合作企业,是公开招标还是私下一拍即合?
3\ (1)、电子监管网这项技术有中信国检开发,总局出资应该购买;(总局说的是总局的信息中心和中信国检开发的吧,不然总局的股份是哪里来的?)
(2)、运用这项技术可以对企业实行强制监管,这是我们的职责;(我们监管是流通领域多,还是生产领域多?比如3C监管,你先去生产企业查3C证书,再去市场查该产品是不是有合法的赋码?)
(3)、费用方面可以申请纳入行政事业收费许可项目解决,纳入不了还不是国家拿钱吗?(纳入行政性事业收费那么简单吗?现在结果是,纳入不了就叫企业交钱,而不是国家掏钱!!!)

连这些最起码的问题都没搞清楚,给人家定性,未免太草率武断了吧
话又说回来,人家企业有人家的法律权力,无须评论什么,公道自在人心

[ 本帖最后由 wsx0109 于 2008-9-4 16:56 编辑 ]
硬座
 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7:00:47 | 只看该作者

是啊

国家的立法就是要求政府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法怎么规定的你就怎么做;老百姓是法没有规定的都可以做。谢谢WSX0109
板凳
发表于 2008-9-4 17:05:52 | 只看该作者
从个人角度看或者从企业角度看,
我不赞成这样搞电子监管网,这样搞,利益关系太复杂,只会让总局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真想做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公开招投标,财政支出,企业减轻负担,这样才是正道,或许我太理想化了,哈哈!~~

国家财政到8月为止,就已经上万亿了,超额完成很多,而且今年经济那么不景气,税务部门,任务完成非常"出色",呵呵

[ 本帖最后由 wsx0109 于 2008-9-4 17:07 编辑 ]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9-4 17: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的帖子

总局在操作上我是有看法的,应该公开招投标。这给我们的工作也是一个借鉴呀!
6
发表于 2008-9-4 17:22:00 | 只看该作者
wsx0109,你好,能告诉我你是哪的吗?可以发信箱给我,咱们私下交流下。
7
发表于 2008-9-4 19:4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也是个办法,要通盘考虑未来,方案应该非常细致.
8
发表于 2008-9-4 19:48:17 | 只看该作者
总局的行为可商榷之处太多了。谁敢说没有。。。。。。呢?谁又敢说。。。。。。呢?
9
发表于 2008-9-4 20:0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1.企业加入的是监管网,不是中信国检,中信国检只有技术支持权,没有使用权,使用权是总局的
2.发票是中信国检开的服务性发票,钱是企业汇的,总局没沾过1分钱,怎么还成行政性收费了,总局开出行政性收费收据了吗?
3.占股的是总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不是总局.,要我说总局信息中心就该占100%,占什么30%.多没控制力.

另外:
1.电子监管网是中信国检独家做技术支持和技术支持协调,外围还有其他技术服务商,没有经营的事
2.你以为招标就是发标书,开标书啊,当时是公开的洽谈,我参加旁听就好几回,总的来说,绝大多数人觉得总局领导的要求很可笑,我回忆一下:"你出钱建成了,我们总局和工商局\商务部用","你们的码要免费,查询要免费,只能代收代付密钥费用""系统要全球最先进的""要考虑中国国情,要兼容三类码","未来如果企业主动要求你们提供一些额外服务,你们可以考虑做,但还要上报总局"等等当然还有国家穷,情况紧急,全球进展开,出口企业不上就无法出口就误大事"等,简单的说,中国电信和中信可能做东方口案有经验了,就应了,那么多家,就这两家应.然后才有趣,到了采购设备的时候,这个领导电话,那个领导写条的,跟电影似的.
3.这第三大项涉及执法,你们经验多,你们给我讲讲课吧,说说,到底怎么执法?
10
发表于 2008-9-4 23:0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1.企业加入的是监管网,不是中信国检,中信国检只有技术支持权,没有使用权,使用权是总局的
2.发票是中信国检开的服务性发票,钱是企业汇的,总局没沾过1分钱,怎么还成行政性收费了,总局开出行政性收费收据了吗?
3.占股的是总局信息中心(事业单位),不是总局.,要我说总局信息中心就该占100%,占什么30%.多没控制力.


1\请问,既然监管网不是中信国检的?那电子监管网到底是谁的?拥有权是谁?总局到底是使用权还是拥有权?
假如电子监管网使用权和拥有权是总局,那电子监管网是归总局所有,那为什么要由中信国检出具收费发票?你不觉得很可笑吗?

2\麻烦你看清楚,我没定义该收费是行政性收费,你不要那么急,我到现在为止,我还纳闷呢,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收费?

既然你排除是行政性事业收费?那就是服务性收费?按你所说,电子监管网不是中信国检的,那中信国检有什么权力收费?为什么要开具中信国检的发票?中信国检是给总局提供技术支持,是不是该问总局收费?
又是一大可笑

3\既然入股的是总局信息中心,那总局为什么要申明说退股呢?有必要吗?违反规定吗?

希望你以上的回答,不要被我的几个问题给绕死,绕不出来了


[ 本帖最后由 wsx0109 于 2008-9-4 23: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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